本人于年前租一辆自行车,(于姚家旧货市场进门左转路右边第二个门,220号。请谨记此地址并转告您的小伙伴)租车的说腊月二十八可退,租金50压100元。由于兼职需要被迫租了一辆,当时的车全部是N手的,非常旧。骑了四天,实在无力。有换了一辆,多交了20,又没几天,胎爆了,换胎花了二十。中于到了腊月二十八,去退车,可是人家早跑了。只好把车子锁在公司。年后来退车时她态度恶劣,说只退给我30,接着又不想退了,说让我推走,无奈只好打了110,在警察叔叔的调节下,泼妇就是泼妇,警察都治不了,只好拿着30走了(本来可退70),租车时把顾客伺候的跟大爷似的,退车时他竟成了顾客的大妈。请广大校友传播正能量。勿让恶人如此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