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3年3月到池州一家汽车4S店上班,至今有两年时间了。今天总经理说我不服从管理,让我不用干活了。我去找他谈,是不是直接开除我,他没直接回复,也没直接让我走。我让他写个开除我的证明,补偿我经济赔偿。一样都没有。今天已经让我清点工具了。期间没给我买保险,每个月保险补助100,我还在劳动合同期内。我该怎么做?
很简单,先去劳动监察投诉再说。如其坚持让你走,也可以留个证据,到时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支付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等赔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