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当我通过和另外一个女人对质,才知道我的前男友对我欺骗并且脚踏两只船两年以后,我非常难过,饭都不吃。我的死党说了一句话,这样的结果多好,总比你蒙在鼓里强,至少事实证明,整件事情,错的人是他,背叛了你还要占有你。他的情感价值观,道德观,人品如此低下。不要拿别人的无耻和错误来惩罚自己。我觉得她说得太对了。姜岩的心理我能体会,做法实在是不值得,这是为了一个如此低级无耻的人,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值得么?
另外,记得看过一本亦舒的小说,里面的一个阿姨离婚前,对自己的女儿“我未生他,他未养我,没有什么天生的纽带,我们唯一相同的就是,我们都很爱你”。从此过她那自己的快乐生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