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目前北京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年收入都达到了3至4万元,平均每月有3000元左右,而同在社区内工作的劳动协管员每月仅拿最低工资1560元,他们工作量比社工大很多,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整个社会没有人来关心他们。
很明显这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同工不同酬。北京社工委说劳动协管员不是他们招的所以不属于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涨工资就没有他们的份儿,要涨工资去找招他们的劳动部门。难道劳动协管员现在只有当忍饥挨饿的牛马的份儿了吗?
请问劳动部门的领导们,你们上不上网呀,你们难道不到基层看看你们部门下的劳动协管员们工作生活的艰苦吗?他们做的都是社区的工作,一个人要面对社保所所有的窗口,每个窗口的活儿都不少,任务都很紧,每每都是咬牙坚持着,不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吗?干得都是“正”管的活,工资“协”的让人可怜。工作体现不了自己的劳动价值,长此以往,工作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同在社区居委会内工作,来社区办事的人大部分是找劳动协管员的事,但却没有人来关心他们的工资待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平等、和谐”!
在一个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背景下,日益加剧的贫富差距,已经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协管员的生存问题造成了极大压力,他们不可谓不勤劳,但生活却难于为计,其中原因,路人皆知。
劳动协管员是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多是40、50下岗职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他们工作的时间最长,为囯家经济建设付出的最多,现在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最辛苦,他们是最穷的人,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工作经验能力和工作成果不如一个学历,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他们对于收入的不公平感从没有向现在这么集中和强烈。
我认为劳动协管员有权提出合理合法的工资要求与增长幅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目前新的工资条例尚未出台,但按照法定的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劳动协管员应当与社工享同等工资待遇。
政府把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作为劳动协管员的“标准工资”目前看来是不妥的,换句话说协管员不能老是低收入者的代名词。对劳动协管员的劳动价值缺乏充分评估和判断,是导致严重不公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2003年北京市第一批劳动协管员干的就不是协管员的工作,他们虽然是人事社保局招聘来的,但他们当时干的就是社工的工作,只不过工作范围和工作量没有现在这么大,当时的工资待遇也没有与社工差距那么大罢了。而现在坦率地说劳动协管员的工作量比社工还要大,他们干的社保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认工作内容最多,工作量最大。平心而论,劳动协管员不会抱怨自己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收入差距,更不会抱怨比尔.盖茨或乔布斯与自己收入的差距,他们要的只是和他们同工同岗同室工作的社工一样的工资待遇。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严重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心理的平衡,影响了职工本人及家里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协管员是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委曲求全。他们为事业操劳、为工作忙碌、为生活奔波,拿着微薄收入,他们的人心能平吗?随着国内粮食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一路狂奔,公众始终处在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中,劳动协管员的处境可想而知。
劳动协管员的工资增速被GDP增长越甩越远,他们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日益被边缘化,他们似乎被剥夺了涨工资的权利,这个群体似乎是被政府遗忘了,毋庸讳言,切实提高劳动协管员的劳动报酬已经刻不容缓。
收入差距本属正常,不可能一刀切,百姓懂得这个道理,只是同工不同酬给协管员留下了阴霾,劳动协管员能够承受的是合理的可容忍的差距。工资是劳动力价值在市场上的体现,劳有所得,干有所值,
合理的工资待遇才是体面劳动的物质基础。讲求体面是人的本性所在,现在劳动协管员已颜面尽失,还奢谈什么体面和尊严。而没有体面和尊严,所带来的不安和焦虑的情绪,放大了对于收入状况的不满。
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劳动协管员的分配不公问题是躲不开、绕不过的社会源头问题,是等不得、拖不起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社会长远发展的紧迫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的政府如果对劳动协管员工资待遇问题不高度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妨碍社会管理的健康运行,抑制协管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解决劳动协管员的分配不公问题是一项十分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劳动报酬、工资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尊严。现行分配制度并不公平,没有实现劳有所值,保证劳有所得是第一步,实现劳有所值才合理,即获得的收入应当与劳动价值相匹配。劳动是财富之父,是百姓致富之源。劳动协管员付出了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合理的回报,只有做到了同工同酬,同岗同酬,劳动协管员就不会失落,就不会纠结,他们才能心平气顺。
我认为,不下大力气调整,社会不可能真正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平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憧憬。我相信有党和政府撑腰,有法律的保护,公平的阳光将更加灿烂,“幸福的花儿”将开的更艳!
很明显这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同工不同酬。北京社工委说劳动协管员不是他们招的所以不属于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涨工资就没有他们的份儿,要涨工资去找招他们的劳动部门。难道劳动协管员现在只有当忍饥挨饿的牛马的份儿了吗?
请问劳动部门的领导们,你们上不上网呀,你们难道不到基层看看你们部门下的劳动协管员们工作生活的艰苦吗?他们做的都是社区的工作,一个人要面对社保所所有的窗口,每个窗口的活儿都不少,任务都很紧,每每都是咬牙坚持着,不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吗?干得都是“正”管的活,工资“协”的让人可怜。工作体现不了自己的劳动价值,长此以往,工作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同在社区居委会内工作,来社区办事的人大部分是找劳动协管员的事,但却没有人来关心他们的工资待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平等、和谐”!
在一个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背景下,日益加剧的贫富差距,已经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协管员的生存问题造成了极大压力,他们不可谓不勤劳,但生活却难于为计,其中原因,路人皆知。
劳动协管员是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多是40、50下岗职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他们工作的时间最长,为囯家经济建设付出的最多,现在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最辛苦,他们是最穷的人,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工作经验能力和工作成果不如一个学历,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他们对于收入的不公平感从没有向现在这么集中和强烈。
我认为劳动协管员有权提出合理合法的工资要求与增长幅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目前新的工资条例尚未出台,但按照法定的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劳动协管员应当与社工享同等工资待遇。
政府把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作为劳动协管员的“标准工资”目前看来是不妥的,换句话说协管员不能老是低收入者的代名词。对劳动协管员的劳动价值缺乏充分评估和判断,是导致严重不公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2003年北京市第一批劳动协管员干的就不是协管员的工作,他们虽然是人事社保局招聘来的,但他们当时干的就是社工的工作,只不过工作范围和工作量没有现在这么大,当时的工资待遇也没有与社工差距那么大罢了。而现在坦率地说劳动协管员的工作量比社工还要大,他们干的社保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认工作内容最多,工作量最大。平心而论,劳动协管员不会抱怨自己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收入差距,更不会抱怨比尔.盖茨或乔布斯与自己收入的差距,他们要的只是和他们同工同岗同室工作的社工一样的工资待遇。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严重影响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心理的平衡,影响了职工本人及家里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协管员是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委曲求全。他们为事业操劳、为工作忙碌、为生活奔波,拿着微薄收入,他们的人心能平吗?随着国内粮食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一路狂奔,公众始终处在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中,劳动协管员的处境可想而知。
劳动协管员的工资增速被GDP增长越甩越远,他们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日益被边缘化,他们似乎被剥夺了涨工资的权利,这个群体似乎是被政府遗忘了,毋庸讳言,切实提高劳动协管员的劳动报酬已经刻不容缓。
收入差距本属正常,不可能一刀切,百姓懂得这个道理,只是同工不同酬给协管员留下了阴霾,劳动协管员能够承受的是合理的可容忍的差距。工资是劳动力价值在市场上的体现,劳有所得,干有所值,
合理的工资待遇才是体面劳动的物质基础。讲求体面是人的本性所在,现在劳动协管员已颜面尽失,还奢谈什么体面和尊严。而没有体面和尊严,所带来的不安和焦虑的情绪,放大了对于收入状况的不满。
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劳动协管员的分配不公问题是躲不开、绕不过的社会源头问题,是等不得、拖不起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社会长远发展的紧迫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的政府如果对劳动协管员工资待遇问题不高度重视,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妨碍社会管理的健康运行,抑制协管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解决劳动协管员的分配不公问题是一项十分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劳动报酬、工资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尊严。现行分配制度并不公平,没有实现劳有所值,保证劳有所得是第一步,实现劳有所值才合理,即获得的收入应当与劳动价值相匹配。劳动是财富之父,是百姓致富之源。劳动协管员付出了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合理的回报,只有做到了同工同酬,同岗同酬,劳动协管员就不会失落,就不会纠结,他们才能心平气顺。
我认为,不下大力气调整,社会不可能真正和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平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憧憬。我相信有党和政府撑腰,有法律的保护,公平的阳光将更加灿烂,“幸福的花儿”将开的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