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
“震慑力”逼着企业守法经营
去年以来,我市对空气质量改善治理力度是空前的,今年,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势必会给全市的环保治理工作再“添把火”,可以说今后有了更好的“抓手”。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它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环保部门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时常感到“力不从心”。相较于原有法律被诟病的“偏软”,新《环保法》从47条增加到70条,从多个方面既强化了环保等部门的责任,又赋予环保等部门很大的权力,改变了环保等部门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的窘境。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更多权力,对企业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等,将产生强大震慑作用。以往因为违法成本低,企业往往会铤而走险,如今对违法行为处罚越来越严格,将对企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这也会逼着企业必须掌握新《环保法》确定的法律底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严格约束自身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可以说,新《环保法》必将建立起依法治污的良好氛围,重权在手,环保执法人员必须铁腕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