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吧 关注:916,219贴子:22,042,361
  • 2回复贴,共1

关于明确2008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清明节休假的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省国税局研究决定2008年4月份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08年4月15日,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08年4月10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08年4月18日。

      特此通知,请执照。




1楼2008-04-12 23:24回复
    • 60.211.143.*
    国税的吧


    3楼2008-04-12 23:37
    回复
      2026-02-21 08:14:4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60.211.141.*


      4楼2008-04-13 18: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