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移动测速点的公示
为有效遏制因车辆超速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辽阳市交警支队报请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后,决定在以下地点设立移动测速抓拍设备,现公示如下:
沈营线62KM+700M(东京陵老收费 站)南—北;
沈营线63KM+100M北—南;
沈环线143KM+100M(小屯中队 门前);
辽凤线本辽高速高架桥南 1000M;
爱大线东干河附近;
辽官线新 生与河洪大桥间;
沈环线 132KM+900M(隆兴物流门前);
西土 线32KM+300M(望宝寨村附近)。
以上移动测速点限速为70KM/H。
特此公示
辽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