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公告
为了规范龙田镇机动车停车行为,为我镇营造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在龙田镇龙辉路口设置电子警察,用以规范龙辉街路口的违法停放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l、龙辉街路口黄色网络格禁停区域内禁止违法停放车辆;
2、龙飞路道路两侧全部禁止违法停靠;
3、龙达路亿康酒店至龙辉街口路段两侧全路段禁止违法停靠,龙达 路龙辉街口至汽车站路段实施单侧停车:
4、龙辉街实施单侧停车;
5、驾驶入停车时须贤靠路边端正停车,不得斜向或者超出停车线停车。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停放的车辆,经电子警察拍摄在黄色网格禁停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将按照违反禁止停车标识规定予以150元,3分处罚;在龙达路、龙飞路及龙辉街实施违法停靠的将处以100元罚款。
本通告相关内容1月25日起开始实施,特此公告!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