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房屋面积超出3%到底谁买单(主标)
我们的3%去哪里了?!(付标)
在宝鸡到底能不能正常的买个房,开发商交房时,总会给你多上几平方面积,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查阅了多个关于购房合同签订的规范,在此向广大买房的同志普及一下国家规定。
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88号),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西安市已执行此政策若干年了,但是我们宝鸡市呢?我们的3%去哪里了呢?
现实情况是,宝鸡市是多出多少,都要购房者如实缴纳。
在宝鸡«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这样的
这份合同看似没有问题,但是其中这句“以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为准”,明显就不符合国家规定,出现超出3%面积后到底谁买单?而且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宝鸡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标注。
搜房网倡议:
1、如遇到此类合同,且建筑面积大于3%的情况,切记不要补交3%以外房款,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请宝鸡市政府相关部门规范市场,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步调,维护市场良性发展,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小知识: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事项:
1、购房时要检查开发商的“[url]http://五证两书[/url]”原件是否齐全,即《[url]http://国有土地使用权[/url]证》《[url]http://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url]》《[url]http://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url]》《[url]http://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url]》《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交房时一定要看到《[url]http://住宅质量保证书[/url]》《[url]http://住宅使用说明书[/url]》,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在房管局进行核实真伪;
2、约定[url]http://建筑面积[/url]、[url]http://套内面积[/url]、[url]http://公摊面积[/url],并明确写入合同;
3、 [url]http://交房[/url]时间、[url]http://交房[/url]标准要具体明确。比如[url]http://交房[/url]装饰标准等;
4、违约责任及赔付标准要对等,不能出现严重不对等的情况;
5、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url]http://违约责任[/url]。
搜房网将持续关注宝鸡市场关于3%面积误差约定的乱象,期待大家的共同参与,共同促进宝鸡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维护购房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