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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注:肩扛天平不公平,法院小区收费“看人下菜”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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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01-0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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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本身就不应该买哪房子,你买开发商盖的,进去后,都是一事同人,你要买单位的,就是哪样子,哪个单位也一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1-0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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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0 11: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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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淡的单位住着扯淡的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5-01-0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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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丘法院小区吗,看见外面的健身公园了吗?多好,多少人想住都住不进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5-01-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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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顶起来,实在不公平!


          21楼2015-01-0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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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之五十的人养着百分之五十的人,够黒的。旧社会?


            来自iPhone客户端22楼2015-01-0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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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地盘我做主


              来自iPhone客户端23楼2015-01-0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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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直顶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5-01-08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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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0 11: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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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就是这样的 狠无奈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5-01-08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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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不是法院的公产房,小区就应该以小区模式管理,作为业主当然应该是人人平等的,现在各单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法院不可能拿出钱来给职工补发物业费,尤其院长是外地人又和小区没一点联系,值得为这些人腐败吗?估计这是典型的剥消,法院人把外头人当怨大头。这是一个案件,向巡视组反映哇,有些人会吃不了兜着走。


                    来自iPhone客户端26楼2015-01-0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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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通过物价局审批,收500就500,要是没通过,可以去告物业


                      来自iPhone客户端27楼2015-01-0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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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帮你个顶个顶,说了哇也不算,你懂的,大家都懂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5-01-0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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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来看看,这事还挺麻烦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5-01-0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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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楼2015-01-0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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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0 1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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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管理应该与小区物业管理脱钩,物业收费必须保证各业主的平等合法权益,在小区管理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定期公示账目通报收支情况,业主作为小区的一员必须有其知情权和话语权。


                              31楼2015-01-0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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