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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告诉我季何绝的身份绝对不会一般。他出生在佛罗里达洲,本在麻省理工读书,却因为家庭原因转来了中国。在中国待了大约一年,却讲一口流利的中文,发音标准,声线干净,听来舒适宜人,英文更是说的漂亮,只是……
和沈和丞相比,却总是莫名觉得欠了些什么。
“不介意你可以住这家宾馆,隶属我家,不会收钱。”季何绝高我一个头,迈着长腿走在我身边,伸手指着对面的一家具有浓浓欧风的旅馆。
“你为什么要帮我?”
带沙的风刮的我眯起眼,我还是带了些戒备的心理看着他,他思索了一会,于是说:“Give someone a rose,and its fragrance reminds in your hand.”
“……”
季何绝见我没做声,低头,发现我像白痴一样看着他。虽然跟着沈和丞,可我英语长进的并不大。他失笑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我又像白痴一样点头,了然的发出长长的一声哦。他好笑的看我:“你英语很差?”
“何止是差,烂的不行。”我嘁了一声,“我是爱国三杠小年青。”
他哈哈哈的笑开,将我送进了那家极具欧风的宾馆。季何绝看样子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公子,服务员看到他卑躬屈膝一个样。
“你住311吧,走电梯上去,我回去还有事。”
他将卡片递给我,我没接:“算了。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没有那个能力回报你帮助,所以……”
他闻言笑着把卡片塞进我口袋里,转身踏步便离开:“随你。”
我登时愣在原地,没了话说。
如果可能,我真想读读季何绝的心,可惜我已经丧失了那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