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逆行这个定义是要求对方在行进,或者发生撞击前仍在行进,如果对方停在路上,车头反向,那么不符合逆行的定义。
如果三轮车“逆停”(其实没这个定义,我瞎掰的),自行车由于没看路而撞上去,那么是由于自行车的不当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负全责。(没错,就是负全责,汽车也是一样,只要人家停在那边,并且车门关闭,撞上去而导致的损失的一律是行进方的责任。)
如果三轮车逆行,双方迎面相撞,此时不考虑自行车骑士有没有低头,三轮车全责,理由是:三轮车的逆向行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之前我也有一次看码表的时候被逆向电驴撞了,对方认为由于我低头,所以应负次要责任,警察进行了责任判定是对方全责,口头理由是“由于你的逆行,你出现在你不该出现的地方,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的赔偿责任。”
至于之后的赔偿,双方扯皮了很久,处理结果是医药费全额赔付,自行车交给捷安特上海总店维修,维修费用由对方支付。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损伤不进行维修。
有些吧友的回复让我也颇为无语,只能说我国的普法教育任重而道远。。。
楼主玻璃心,允许讨论,不允许瞎喷,出口成脏者一律直接删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