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客户拿着银行的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还清贷款后的解除抵押手续。银行的公章在资料上面盖的清清楚楚。然后,车管所的办事人员跟客户说,公章是扫描打印的。客户在车管所忙活了大半天,天黑了,业务没办成。找到银行的,银行经办人员很冤枉的说了,银行的公章是要经过审批流程才可以盖上章的。客户不理解,车管所办事人员一不能识别印章真伪。银行经办人员答应了客户明天一上班,重新走审批流程,重新盖章。这里问题是,再盖一遍公章,车管所的办事人员是不是在同样公章的情况下,再次把客户拒之门外呢?但愿这位客户,明天有个好的命运,有个好心情。对车管所表示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