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水岸花城的业主,我也有车,但我没有办,我认为加强车辆出入管理是正确的,但问题关键是:物业公司要明白,现在小区大门内的所有房屋和公共设施属于我们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我们请的仆人,仆人怎么能强行拿主人的东西赚钱呢?可笑吧?我认为:阳光物业应该在装门之前,先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业主委员会发个可行性方案通告,之后物业公司再进行实施,这样才合理,关键不是钱的问题,是主次关系问题,如果这个关系不摆正,到以后,我们人进门出门都要办卡,没有卡有房还住不成了!另外我建议:一、水岸花城有没有业主委员会?如果有怎么没有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就要赶紧成立业主委员会!二、一切涉及小区业主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业主委员会商讨通过后,物业公司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