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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网管》转自D8死涵 被推崇为D8第一涵文 一开始不明白此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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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说真实的东西是最有魅力的。如果你喜欢这帖子,不是因为我,是因为真实。


来自iPhone客户端57楼2014-12-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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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终是一个农村出来的人,A始终是城市最底层的人。我们没有任何资本可以自豪,只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自豪。
    A从未提及他的父母,除非他是富二代的时候,他才会在白得扎眼的输入框里说,Daddy出国了,不知道何时才会回家。mammy也总是喜欢去澳门玩大富豪。弄得我只能天天跟家里的保姆们面对面。然后他又迅速在保姆后面加了个“们”,保姆们面对面。。房子太大了,空荡荡的感觉,让人闻不到一点外面的气息,这样的日子,真没FEEL。似乎他家是住在香港浅水湾或者三藩市一样。满嘴的羊骚英文味。
    那时他正坐在网吧的,已经是7月了,老板终于肯开空调了,带着一股臭臭的味道,夹杂着烟草的缭绕,各种像腐烂的豆瓣酱一样的脚臭,还有泡得太久的方便面发出的余味,以及那些劣等胭脂香水味。几个穿着引人犯罪的姑娘从他身后悠然而过,甩着手里低劣的提包,高跟鞋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消失在网吧门口,融进了无边的夜色。


    来自iPhone客户端61楼2014-12-2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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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6: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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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日复一日的繁华着,华灯初上之时,每一个人都有一条回家的路,但却没有一条路属于我。我不能去高档的酒楼,不能开着拉风的汽车,哈根达斯,星巴克之类的地方,我用都只能远远看着,就像看着夜空中那些不可抚摸的群星。
      所以我也不能带着C去什么地方吃饭,也不能给她买东西赔礼道歉。白班结束后,我在附近的菜市场买了半斤排骨,半斤瘦肉,一根萝卜,还有1块2一斤的青菜。经过楼下的卤菜摊位时,又买了两块八毛钱的卤豆腐。
      那时我已经毕业了,学校再也住不了了。280一月得合租屋,厕所合用,厨房合用,一切可以合用的都得合用。整个楼房是上世纪90年代的,楼角长满了青苔,楼道里永远没有路灯,墙壁上贴满了各种广告,开锁,治xing病,通下水道,办证,还飘散着一股尿SAO的恶臭。住户们对此很不满意,有人在那些密密麻麻的广告标签上写着大大的毛笔字,贴广告 城市日复一日的繁华着,华灯初上之时,每一个人都有一条回家的路,但却没有一条路属于我。我不能去高档的酒楼,不能开着拉风的汽车,哈根达斯,星巴克之类的地方,我用都只能远远看着,就像看着夜空中那些不可抚摸的群星。
      所以我也不能带着C去什么地方吃饭,也不能给她买东西赔礼道歉。白班结束后,我在附近的菜市场买了半斤排骨,半斤瘦肉,一根萝卜,还有1块2一斤的青菜。经过楼下的卤菜摊位时,又买了两块八毛钱的卤豆腐。
      那时我已经毕业了,学校再也住不了了。280一月得合租屋,厕所合用,厨房合用,一切可以合用的都得合用。整个楼房是上世纪90年代的,楼角长满了青苔,楼道里永远没有路灯,墙壁上贴满了各种广告,开锁,治xing病,通下水道,办~~~~证,还飘散着一股尿SAO的恶臭。住户们对此很不满意,有人在那些密密麻麻的广告标签上写着大大的毛笔字,贴广告SI全(HX)家,乱撒尿烂JJ,砸烂灯泡遭雷劈,连着祖宗十八代都问候完了,我想那些话如果能够应验,那么中国肯定不会是第一人口大国。
      ,乱撒尿烂JJ,反正祖宗十八代都诅咒完了,我想那些话如果能够应验,那么中国肯定不会是第一人口大国。


      来自iPhone客户端62楼2014-12-2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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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农村的习惯,我知道有时候一些与生俱来,被日以继月熏陶的本质,永远都没办法从我身上剥夺。我做了几个菜,煲了一小锅汤,以此宴请客人。
        “小C说有人做饭干嘛不去。”她又指了指我;“记得买点啤酒。’一脸我欠了她几百万的样子。
        A始终不肯去帮我叫C,甚至不愿来我破旧的出租屋。我只能亲自出马了。也许他在笑我,竟然给一个BIAO子做饭。


        来自iPhone客户端63楼2014-12-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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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相信,任何卑微的生命里,都有一颗骄傲的心。年少时一无所有,但是你可以试翩翩美少年,迷倒少女万千,无关金钱,权利和任何的物质利益。成年后也许你依然两手空空,但是那是你胸中万卷,腹下千言,才华横溢。终于你老了,容颜不再,江郎才尽,油光满面,大腹便便,不过也许你以成家立业,儿女在膝,娇妻在房,能看着N张房产证和银行卡上好几个零暗暗自喜。
          A也一样。他在那些黑白堆砌而成的字里行间说,我三岁就识字,七岁背唐诗,作文基本都是满分,看过的书比某些人见过的书还多。他不会扫地,不会洗衣,不会下厨,当然,更不会给BIAO子下厨。那时他是出身书香门第,名门望族,闲时读书练字,观花逗鸟。忙时周游四方,行便四方。笔墨之间尽显风流。书房业贴满了祖辈们的字画。只不过后来遭遇WENGE,家道中落,但是却独善其身,不为物YU所动。钱?哼,粪土罢了。
          那时网吧来了很多宣传游戏的,带来很多海报,老板说你们给贴上去,贴上去。泡沫横飞,口水乱吐。XXX公测,跟XXX一起看美女,跟美女一起玩XXX。那些不是水墨泼就得山水图,不是狼毫写出的黑字,只是一张张泛着光的复制品。A就坐在他们下面,就像坐在他家的书房一样。而我知道,那不过是一个网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64楼2014-12-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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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叔同说人嘛,就是要干一行像一行。所以他是公子哥时风流不羁,成了文人就才高八斗,当画匠嘛,那就技惊四座。最后他终于去做和尚了,死时说:‘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人生似乎就是这样,茫茫红尘,前路不知所向。唯一能做的就是活着等待,等待春满花开,皓月当空。
            我没办法住进偌大的别墅,买下一桌的满汉全席。所以C来时,我告诉她:“出租屋有点小。菜也不多”那时我站在食物链的最底层,向往狼虎之心,却手无缚鸡之力。
            小C突然变得很娴静,说话的声音像一汪秋水散开的涟漪,悄无声息的漾进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刚毕业嘛,都是这样。”她昂着头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像一颗含苞待放蓓蕾,在我眼前瞬间绽放。


            来自iPhone客户端65楼2014-12-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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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命中的第一桃花,岂能不记得绽放时的美丽?
              我一直不愿跟A吐露心声,但是却需要一个人来给指点迷津。不过我又无法向任何人启齿,别人口中的BIAO子,有着不是那么美丽的脸蛋,不是那么完美的人生过往,也是天才横溢的女人。我看见面前有一堵巨大的墙壁,所有的流言与非议的目光朝我逼迫而来,离我年少时的心越来越远。
              对,她不过是个BIAOZI ,曾经在我面前和别的男人缠绵。
              A说上吧,上吧。反正是个BIAOZI。
              那时我命中的第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喘息不止,在暗淡的灯光下显得面目狰狞。也许是第一个碰女人的缘故吧,没有像别人所说的几十分钟一个小时的持久,恐怕连五分钟都不够,我就已经像融化的沥青一样瘫软在身上。
              她紧紧的抱了我很久,然后又捏着粉拳打在我的背上,带着娇柔的声调:“坏蛋,你要把我压死啊。”


              来自iPhone客户端66楼2014-12-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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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总是独来独往,除了我,再也无人与他对坐,听到口中的过往与未来的理想。7月的夜里热的让人抓心脑肺。A告诉那些素未谋面,也永远不会见到的陌生人:他曾经的女友们都走了,她们漂亮,善解人意,她们有得出国了,有得怕太爱他而决绝的分手了。在他爱过,和爱过他的那些女人中,每一张面孔都足以惊动世人。每一次牵手都让人心如鹿撞,每一次的微笑都让人如痴如醉,还有她们的拥抱,带着无法抗拒的柔情和炙热。可是她们都走了,他只能在厮混中度日,他不喜欢那些漂亮的陌生的姑娘,她们算什么?有钱就能上,BIAO子,全他娘的是BIAO子。
                A的神情痛苦不已,然后把手高举过头顶:“网管,拿包5快的XX烟。”那是7月盛夏的夜晚,终于下雨了,夹着夏风呼啸而来,水滴倾盆而下,湿润了每一个渴望温暖的怀抱。


                来自iPhone客户端68楼2014-12-2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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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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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69楼2014-12-24 17:22
                  收起回复
                    7月的末收到好几个公司的面试,花38块买了件衬衫,65快买了双皮鞋。我说过,C的骨子里还是渗透的善良和朴实,她会在出门前把鞋擦得干干静静,像新的一样,皮油是没必要了,就用报纸和厨房的油布也行。
                    趁着白天上班,我又好几次偷跑出去,面试时倒是很顺利,可是接下来,却没收到一点消息。C还是修着她永远修不完的指甲,时不时朝我吐着舌头。A依然每天坐在网吧,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带着黄色污渍的白T恤,还是那双蓝色的人字拖鞋,双腿不停的抖着。
                    他说工作很麻烦啊,手下的员工不做事儿,老是给我找麻烦。出差公款乱用,出去跑业务只会偷懒。有些大学毕业生一个季度下来都没什么业绩。唉,谁让我心不够狠呢,是新人,就让他们慢慢跑吧,大家出来混都不容易。不过真不知道他们月薪2000多怎么活下去的。
                    “该怎么活怎么活呗。”C用双手揽着我的脖子:“我要求又不高,工作慢慢来嘛,好不?”然后在我脸上重重的亲了一下。


                    来自iPhone客户端73楼2014-12-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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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老妈取个名字叫mummy,给老爸取个名字叫Daddy,没过多久,似乎住在香港或者三藩市的A也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Charles。
                      Charles的空间越来越漂亮了,开着10块一月的黄钻,到处搜集着煽情或者美妙的帖子。相册的姑娘越来越多了。个个都是月画烟描,粉妆玉啄,长发飘逸,短发宜人,要不然就是烈焰红唇,热情无比,或者含唇窃笑,小家碧玉。看得人眼花缭乱,只感叹美女都以相机为家了,是不会落入凡尘一步的。
                      在哪里,我也见到了多年前的A,面颊白皙,也不是圆嘟嘟的感觉了,站在不知道何处,背靠一辆跑车与一枚美女合影,笑得春光灿烂,河水倒流。有人在下面留言问:你女朋友? Charles回复说:嘿嘿。。。


                      来自iPhone客户端74楼2014-12-2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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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这是D。”A指着那姑娘说。
                        小平同志教育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理,姑娘也是。
                        那天A穿着新买的T恤,干净的牛仔裤,鞋子也弄得一尘不染。D站在她旁边,裤脚略带喇叭形状,气短无比的吊带,胸几乎就是没有,更让人崩溃的是,还穿着一双红皮鞋。
                        那次A很大方,买了饮料,小吃。然后从口袋里拿出软玉溪,抽出一根转身递给我,抿了抿嘴,露出一个很浅的笑容:“来,抽一只。”
                        那一刻时间仿若倒流,我看到一个头发油腻腻的家伙,穿着单薄风衣,脏牛仔裤,人字拖,在我耳边问:“你有烟不,我不记得带钱出来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75楼2014-12-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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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换班了。工作也有着落了,面试几次,终于有公司通知我9月上班了。就是我现在这家公司,做软件,跑客户。前三个月没业务要求。薪水整整打了一个滚。弟弟下学期的生活费不用愁了,有多余的还能给家里寄点。接到通知那天下午,C买了做了很多菜。在纸箱做成的小饭桌前,她坐在小板凳上,弓着腰,握着一次性的塑料杯子,傻笑的看着我。就像以前一般,露出半个咪咪,红唇无限接近,饭食没心思吃了,我站起来把她一把拉倒床边按了下去。
                          第二早上被电话吵醒,A问我晚上去不酒吧。我知道那地方消费贵,不是我能负担的。A也许根本没打算让我买单:“我叫你去的嘛,肯定我买单。”


                          来自iPhone客户端76楼2014-12-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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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从未涉足的地方,巨大的音响发出震耳的声响,红男绿女喝得天昏地暗,在暗淡的灯光下,所有的脸庞看起来都暧昧不已,似乎随时都能欢迎一具陌生躯体的进入。A抱着D,指着桌子上的瓶子:“这个芝华士....”我端起那些红茶兑过的酒精,用小得可怜的玻璃杯一口饮下,苦涩不已,在我看来不过尔尔。无奈人视之如醇醪,而我以为是砒霜,虽然毒不死我,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它们却被人群一次次高举,DJ高喊着:“今天有寂寞的人吗?”人群振臂高呼:‘有。”“有晚上不回家的吗。?”他们声嘶力竭:“有。”
                            在那个夜里,我一次次举起杯盏,喝下并不喜欢的暗红液体。舞池喷出层层白色的烟雾,灯光缭绕之下,环肥燕瘦的姑娘,身姿婀娜的舞者,所有人都喜笑颜开,如同置身人间天堂一般。
                            不久之后,我开始习惯他们。就像他们是我自己一样。忘掉那些白皙如雪的面孔,忘掉那些水晶般剔透的眼眸,忘记那些干净清澈的笑脸。以及那些儿时的嬉戏,发小的挚情和未曾到达的理想。理想?回忆?甜蜜?能当饭吃吗?
                            客户说那陪酒的白衣服姑娘不错啊。我晃晃悠悠的端起酒杯,走向白衣女郎,翘着二郎腿坐在她旁边,用食指撩了撩她的头发,又回头指了指客户。那头满脸坑坑哇哇,手毛奇长,还带着淡淡腋臭长得像猪一样的客户。姑娘雪肤花冒,作蹙眉之态,缓缓向我伸出五根手指:“五百。”
                            那是谁伸出的芊芊玉手,如置身于寒风中微微颤抖?


                            来自iPhone客户端77楼2014-12-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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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5: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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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开毕业聚会了。我觉得应该去。同窗四年,不过一起吃过两次饭。
                              2009年8月1号,我那傻13舍友,一身酒臭,满目血丝,饭后在酒吧抱着姑娘上下其手,猛扑狠啃,像头发qing的野猪。在他所有的同学面前出尽了洋相。
                              我还记得三年前,那是宿舍为数不多的几次吃饭,11快一位的自助餐,酒水另算,米饭免费。他也曾在那个黄昏喝得狂吐不止,然后嚎啕大哭,泪涕俱下。彼时晚风微微,冷月高悬。在昏黄的路灯下。他抱着我的腿大声嚎叫,“我要她。我就要她。呜呜呜呜。我就只要她。”那年他十九岁,哭得像个丧母的幼雏。
                              如今姑娘已不是那个姑娘了,眼里的血丝取代了泪水。白天上班,晚上瞎混。我亲爱的傻13舍友。你还会记得那个为之泪下的姑娘么?三年的光阴流转,是谁让你的满腹柔肠化为乌有?
                              那时我未经人道,不知爱情有如此魔力,能让泪水挥洒而下。
                              A说:“你觉得她怎么样?”那个她是D,一个穿着红皮鞋,不太会打扮的姑娘,一个并不是那么美丽的姑娘。他望着我,带着小心翼翼的眼神,像是怕打碎脆弱的瓷器一般。


                              来自iPhone客户端78楼2014-12-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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