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的灯塔
余定理
2013年,《数学文化》介绍蔡天新教授“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
我立刻在网上一次性购得两本。
在扉页上有中科院院士王元先生的题字: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
我想:蔡教授不但对数论研究得好,而且也有办事能力。一定是借王院士的声望,推广此书。找人找对了。
我一次性购得两本书,说明我是何等的看好这本书,说明我是何等的需要这本书。这本书的社会价值当然是无限的。这本书到了我手里也就极致地实现了它的价值。今天把余定理加入到偶猜里,就是一个再创造的实例,只不过冰山一角,因为少有数学天才,两千多年才出现一人。
后来,看罢此书,虽然没有完全看懂对于蔡教授的数论功底,蔡教授对于同余式确确实实有着非凡的见解。
后来,又知道蔡教授是浙大的,又知道浙大距“道古桥”不太远。
后来,又知道最初的道古桥是秦九韶设计并建造的。又知道王元先生也曾对新修建的道古桥题写桥名。
看来,简单的把请王院士题写: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是借院士的声望推广此书,真的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疑了!
如此看来,蔡天新教授,王元院士是理所当然的对于中国余数定理,都有着深邃的研究的了。
把余定理加进偶猜里:
哥德巴赫的偶数猜想:任一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为一个素数加一个素数之和。简记为(1、1)。这就需要对于偶数、素数的概念,关系深刻认识?
(1、1) 的正确答案:(以100为例)
(1) 设模:1及(偶-1)
根据:任一偶数都是2…0,任一素数都是2…1。根据:2…1+2…1=2…0;
根据:任一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分别写为:1及(偶-1)。所以。第一步设模
便是1及(偶-1)。这就把一个偶数,摆出了两个素数相加的架势。摆出了一个偶数的前项与后项。
重要是:怎样把余定理加进偶猜里呢?
(1)、设模:1及(偶-1)后,并且求出前后两项的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1)、设模:1及(偶-1):并且求出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之余数:(以100为例)
1、99│2…1、1
│3…1、0
│5…1、4
│7…1、1
观察、判断:现在,我们就可以观察、判断:1与99或者说前项与后项是不是两个素数呢?
当然,多数人会说:现在观察、判断不出是不是两个素数?不过,不用观察、判断就知道:1不是一个素数!99也不是一个素数!
多数朋友这样回答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埃氏素数表不认可1是素数。不过,多数朋友真的错了,埃氏素数表也错了!埃氏素数表,已经错误了两千多年了,这话说来话长,这就涉及到:判断素数的标准是什么了?
传统的与确切的:
素数的传统定义:只能被1与自身整除的数。
素数的这个传统定义,不是素数定义的语言?因为任一整数(0不是整数,0是广义坐标数)都可以被1与自身整除。重要的是:它没有把素数与非素数限制开来?
反向思维:只有1是最有资格成为素数的。因为1是自身,而自身又便是1也!所以1是最有资格成为素数的!不过,这与两千多年前埃氏素数表上不认可1是素数,又是矛盾的?
埃氏素数表不知道素数要分群?不知道整数要分类?所以它没有明确规定:何时用几个筛子?用那几个筛子?
解析数论又把整数三分法:1、素数、合数。1原本就是素数的一部分,而且是主要的一部分。再者说:为什么分门别类呢?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为了认识方便,才把共性的事物归为一类,那里有把一个1分为一个数类之道理?
素数的确切定义: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的数。
这是根据:素数中只有唯一的小素数1,与无穷的大素数:2、3、5、7……。
这是根据:整数中只有唯一的小数类既素数类或者称为1数类,与无穷的大数类:偶、三、五、七……。
什么是应有各大类呢?
应该有的各个大类。什么是应该有的各个大类呢?
大类数是本大素数在其平方数在整数中出现的同时转变而来的。这就是大素数的“平方遁”无穷的大素数都具有“平方遁”之属性。
例如第一个大素数2,当其平方数“4”在整数中出现的同时,第一个大素数2同时也就“平方遁”了,“遁”为偶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无穷的大素数:2、3、5、7、11……都具有这一属性。
这样以来:
准群:1²——2²-1;1——3。
本准群,只有唯一的一个小数类既素数类。所以,1、2、3三个整数。所以1、2、3三个素数。
第一群:2²——3²-1;4——8;或1——8。
本第一群就有一个大数类既偶数类或者称为2数类。本第一群也就有一个大素数2“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偶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本第一群也就有一个大类数既偶数类2了。
怎样区分偶数类与素数类呢?
1│2…1(素)
2│2…0(偶)
3│2…1(素)
4│2…0(偶)
5│2…1(素)
6│2…0(偶)
7│2…1(素)
8│2…0(偶)
这样素数类:1、3、5、7四个占1/2。
这样偶数类:2、4、6、8四个占1/2。整数1/2+1/2=1。
第二群:3²——5²-1;9——24;或1——24。
本第二群就有两个大数类2、3。也就有两个大素数2、3“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各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第二群有两个大类数2、3。
本第二群凡偶数类都是2…0。
本第二群凡三数类都是3…0。
本第二群凡素数都是2…≠0。3…≠0。
第三群:5²——7²-1;25——48;
本第三群就有三个大数类2、3、5。也就有三个大素数2、3、5“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各自之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第三群有三个大类数:2、3、5。
本第三群凡偶数类都是2…0。
本第三群凡三数类都是3…0。
本第三群凡五数类都是5…0。
本第三群凡素数都是2…≠0。3…≠0。5…≠0。
四群、五群、六群、七群……依次类推。
素数确切定义:
应有各大类,无一余零的数。
容易理解:偶数类都是2…0;三数类都是3…0;五数类都是5…0;七数类都是7…0;P数类都是P…0。
容易理解:素数类都是2…≠0。3…≠0。5…≠0。7…≠0。P…≠0。
上边的应有个大类,就把大类数个数,限制了。
现在,我们再回到前面的:
(1)、设模:1及(偶-1):
(1)、设模:1及(偶-1):并求出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之余数:(以100为例)。
1、99│2…1、1
│3…1、0
│5…1、4
│7…1、1
观察、判断:现在我们就可以以素数的确切定义,观察、判断:
前项1肯定是素数,因为,不论有几个应有各大类,他们都比1大,所以1是唯一的小类数,1是唯一的恒素数,1是唯一的小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
1是永远余1的数,1是永远无一余零的数。因为后项99不算太大,所以多数朋友不用观察、判断,只凭记忆也可以确定99不是素数。不过,我们掌握了:应有各大类,无一余零的数,再大的数,也可以一目了然。这里后项99是3…0,容易确定99是三数类。
判断出后项不是素数,就要决定下一步,解偶猜的关键(2)对等相开法:
对等相开法的目的:把前后两项变为两个素数。
对等相开法的手段: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保证偶值不变。
素数的标准: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
选择对开数的技巧:在保证上阶或上几阶前后两项无一余零的情况下,增加上阶或上几阶的倍数。
余定理
2013年,《数学文化》介绍蔡天新教授“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
我立刻在网上一次性购得两本。
在扉页上有中科院院士王元先生的题字: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
我想:蔡教授不但对数论研究得好,而且也有办事能力。一定是借王院士的声望,推广此书。找人找对了。
我一次性购得两本书,说明我是何等的看好这本书,说明我是何等的需要这本书。这本书的社会价值当然是无限的。这本书到了我手里也就极致地实现了它的价值。今天把余定理加入到偶猜里,就是一个再创造的实例,只不过冰山一角,因为少有数学天才,两千多年才出现一人。
后来,看罢此书,虽然没有完全看懂对于蔡教授的数论功底,蔡教授对于同余式确确实实有着非凡的见解。
后来,又知道蔡教授是浙大的,又知道浙大距“道古桥”不太远。
后来,又知道最初的道古桥是秦九韶设计并建造的。又知道王元先生也曾对新修建的道古桥题写桥名。
看来,简单的把请王院士题写:数论从同余的观点出发,是借院士的声望推广此书,真的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疑了!
如此看来,蔡天新教授,王元院士是理所当然的对于中国余数定理,都有着深邃的研究的了。
把余定理加进偶猜里:
哥德巴赫的偶数猜想:任一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为一个素数加一个素数之和。简记为(1、1)。这就需要对于偶数、素数的概念,关系深刻认识?
(1、1) 的正确答案:(以100为例)
(1) 设模:1及(偶-1)
根据:任一偶数都是2…0,任一素数都是2…1。根据:2…1+2…1=2…0;
根据:任一等于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分别写为:1及(偶-1)。所以。第一步设模
便是1及(偶-1)。这就把一个偶数,摆出了两个素数相加的架势。摆出了一个偶数的前项与后项。
重要是:怎样把余定理加进偶猜里呢?
(1)、设模:1及(偶-1)后,并且求出前后两项的应有各大类之余数:
(1)、设模:1及(偶-1):并且求出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之余数:(以100为例)
1、99│2…1、1
│3…1、0
│5…1、4
│7…1、1
观察、判断:现在,我们就可以观察、判断:1与99或者说前项与后项是不是两个素数呢?
当然,多数人会说:现在观察、判断不出是不是两个素数?不过,不用观察、判断就知道:1不是一个素数!99也不是一个素数!
多数朋友这样回答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埃氏素数表不认可1是素数。不过,多数朋友真的错了,埃氏素数表也错了!埃氏素数表,已经错误了两千多年了,这话说来话长,这就涉及到:判断素数的标准是什么了?
传统的与确切的:
素数的传统定义:只能被1与自身整除的数。
素数的这个传统定义,不是素数定义的语言?因为任一整数(0不是整数,0是广义坐标数)都可以被1与自身整除。重要的是:它没有把素数与非素数限制开来?
反向思维:只有1是最有资格成为素数的。因为1是自身,而自身又便是1也!所以1是最有资格成为素数的!不过,这与两千多年前埃氏素数表上不认可1是素数,又是矛盾的?
埃氏素数表不知道素数要分群?不知道整数要分类?所以它没有明确规定:何时用几个筛子?用那几个筛子?
解析数论又把整数三分法:1、素数、合数。1原本就是素数的一部分,而且是主要的一部分。再者说:为什么分门别类呢?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为了认识方便,才把共性的事物归为一类,那里有把一个1分为一个数类之道理?
素数的确切定义: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的数。
这是根据:素数中只有唯一的小素数1,与无穷的大素数:2、3、5、7……。
这是根据:整数中只有唯一的小数类既素数类或者称为1数类,与无穷的大数类:偶、三、五、七……。
什么是应有各大类呢?
应该有的各个大类。什么是应该有的各个大类呢?
大类数是本大素数在其平方数在整数中出现的同时转变而来的。这就是大素数的“平方遁”无穷的大素数都具有“平方遁”之属性。
例如第一个大素数2,当其平方数“4”在整数中出现的同时,第一个大素数2同时也就“平方遁”了,“遁”为偶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无穷的大素数:2、3、5、7、11……都具有这一属性。
这样以来:
准群:1²——2²-1;1——3。
本准群,只有唯一的一个小数类既素数类。所以,1、2、3三个整数。所以1、2、3三个素数。
第一群:2²——3²-1;4——8;或1——8。
本第一群就有一个大数类既偶数类或者称为2数类。本第一群也就有一个大素数2“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偶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本第一群也就有一个大类数既偶数类2了。
怎样区分偶数类与素数类呢?
1│2…1(素)
2│2…0(偶)
3│2…1(素)
4│2…0(偶)
5│2…1(素)
6│2…0(偶)
7│2…1(素)
8│2…0(偶)
这样素数类:1、3、5、7四个占1/2。
这样偶数类:2、4、6、8四个占1/2。整数1/2+1/2=1。
第二群:3²——5²-1;9——24;或1——24。
本第二群就有两个大数类2、3。也就有两个大素数2、3“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各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第二群有两个大类数2、3。
本第二群凡偶数类都是2…0。
本第二群凡三数类都是3…0。
本第二群凡素数都是2…≠0。3…≠0。
第三群:5²——7²-1;25——48;
本第三群就有三个大数类2、3、5。也就有三个大素数2、3、5“平方遁”了,平行移动自身量,“遁”为各自之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了,同时且不以素数论处了,
本第三群有三个大类数:2、3、5。
本第三群凡偶数类都是2…0。
本第三群凡三数类都是3…0。
本第三群凡五数类都是5…0。
本第三群凡素数都是2…≠0。3…≠0。5…≠0。
四群、五群、六群、七群……依次类推。
素数确切定义:
应有各大类,无一余零的数。
容易理解:偶数类都是2…0;三数类都是3…0;五数类都是5…0;七数类都是7…0;P数类都是P…0。
容易理解:素数类都是2…≠0。3…≠0。5…≠0。7…≠0。P…≠0。
上边的应有个大类,就把大类数个数,限制了。
现在,我们再回到前面的:
(1)、设模:1及(偶-1):
(1)、设模:1及(偶-1):并求出前后两项应有各大类之余数:(以100为例)。
1、99│2…1、1
│3…1、0
│5…1、4
│7…1、1
观察、判断:现在我们就可以以素数的确切定义,观察、判断:
前项1肯定是素数,因为,不论有几个应有各大类,他们都比1大,所以1是唯一的小类数,1是唯一的恒素数,1是唯一的小数类之类数之排头兵。
1是永远余1的数,1是永远无一余零的数。因为后项99不算太大,所以多数朋友不用观察、判断,只凭记忆也可以确定99不是素数。不过,我们掌握了:应有各大类,无一余零的数,再大的数,也可以一目了然。这里后项99是3…0,容易确定99是三数类。
判断出后项不是素数,就要决定下一步,解偶猜的关键(2)对等相开法:
对等相开法的目的:把前后两项变为两个素数。
对等相开法的手段:前项加同一个对开数,后项减同一个对开数,保证偶值不变。
素数的标准:应有个大类,无一余零。
选择对开数的技巧:在保证上阶或上几阶前后两项无一余零的情况下,增加上阶或上几阶的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