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有一点我不得不提醒。
你文写的很棒,但是小哥放过李某那一段恕不能认同。
小哥是公事公办的人,你可以想办法减刑 但杀人必须负责。其实这种案例蛮多的,但他们最终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一个人剥夺他人生命是必须接受惩罚的。
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应当被尊重,应该有自己的归宿。
小哥肯定懂得这一点,任何借口都不足以成为剥夺他人性命的理由。放过李某只会纵容他,他同样不会好过。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你要切记,他是杀了一个人,而且看起来不属于激情犯罪,并且没有自首,还存在包庇现象,本身李某就有一定的品质问题。
生命既然平等,就不分好人坏人。坏人自有法律惩罚,任何人都不能逃脱。
你文写的很棒,但是小哥放过李某那一段恕不能认同。
小哥是公事公办的人,你可以想办法减刑 但杀人必须负责。其实这种案例蛮多的,但他们最终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一个人剥夺他人生命是必须接受惩罚的。
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应当被尊重,应该有自己的归宿。
小哥肯定懂得这一点,任何借口都不足以成为剥夺他人性命的理由。放过李某只会纵容他,他同样不会好过。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你要切记,他是杀了一个人,而且看起来不属于激情犯罪,并且没有自首,还存在包庇现象,本身李某就有一定的品质问题。
生命既然平等,就不分好人坏人。坏人自有法律惩罚,任何人都不能逃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