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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名侦探柯南》中的法律问题(长期更新)(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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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回复关于基德的问题。
名侦探柯南中的基德应该也是黑羽快斗,查百度百科黑羽快斗词条,是17岁,那么应该适用少年法。
@陈逸扬cyy
关于基德是否涉及伤害的问题,确实值得研究。首先是基德使他人晕倒的行为是否构成伤害,还需要研究,这个问题待我研究好再回复。其次,由于基德使他人晕倒都是在盗窃过程中,所以是否单独评价就成为问题。你的这个问题提醒了我,那就是基德很可能不仅仅是盗窃罪,还很可能构成抢劫罪(强盗罪),这一问题我得好好考虑。
@HARu明
挑衅警方构成什么犯罪?妨碍治安的具体行为是哪些,构成什么犯罪?威胁公共交通安全、威胁公众安全都不是具体的罪名,需要指出具体的罪名,或者你指出具体的行为,我来分析下。
@月夜Ture迷蝶


IP属地:上海422楼2015-07-2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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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有一位吧友问我关于基德在海外犯罪是否能在日本审判,以及其他国家是否可以引渡的问题,但贴子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删了,希望这位吧友能够看到这个回复并及时联系我。关于管辖、引渡等问题,@金戈2013 说会做一个专题,所以这部分我就先不考虑。


    IP属地:上海431楼2015-07-2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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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05: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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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刑法


      IP属地:上海447楼2015-09-04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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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更新第九篇,由于特殊时期,做一些技术处理。凡是单独提及刑法的地方均指“ri ben 刑法”;参考文献也无法一一列出,做一定处理。


        IP属地:上海451楼2015-09-0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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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篇 《名侦探柯南》中的罪数
          从本篇开始,凡是探讨《名侦探柯南》中的刑法问题的,一般均会涉及大量罪名,有的与我国刑法中的罪名含义基本一致(如强盗罪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抢劫罪),但用语不同,考虑尊重用语习惯、引用等问题,一般沿用中日各自的用语。
          刑法中的罪数问题是探讨犯罪成立的个数即一罪还是数罪及其处罚,《名侦探柯南》中有许多案件涉及该问题。罪数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经常遇到的问题,但也是刑法理论中混乱的问题之一。以下结合《名侦探柯南》中的案件简述刑法理论中多数认可的类型。


          IP属地:上海452楼2015-09-0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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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包括的一罪
            包括的一罪,一般是指存在数个法益侵害的事实(可能是一个行为侵害了数个法益,也可能时多个行为多次侵害同一法益),但通过一个法条就可以对数个事实进行包括的评价的情形。包括的一罪中有连续犯这种特殊类型。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是连续作案就一定是连续犯,如《名侦探柯南》中有许多连续杀人案件(第一次出现连续杀人案件应该是第11集《钢琴奏鸣曲〈月光〉杀人事件》,浅井成实即麻生成实为替父亲麻生圭二报仇,先杀了川岛英夫,又杀了黑岩辰次,再杀了西本健),但基本都不成立连续犯,而是成立数个杀人罪(刑法第199条,同种数罪)。这与侵害的法益是同一法益还是同一种法益、是专属法益还是非专属法益有关,同时还需考虑犯罪意思的连续性、时空间隔等因素。一般认为,侵犯个人专属法益的犯罪,宜认定为数罪,如前述第11集中浅井成实连续杀人,宜认定为三个杀人罪;侵犯非专属法益的如侵犯财产罪,一般认定为连续犯,如第21集《电视台外景队杀人事件》中豆垣妙子提到其之所以杀安西守男,是因为安西守男不断地勒索她,安西守男多次勒索豆垣妙子就构成恐吓罪(刑法第249条,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但是,《名侦探柯南》中怪盗基德所犯的数起盗窃罪(刑法第235条),由于怪盗基德每次盗窃的财物(多为宝石)均价值巨大,从罪刑均衡、时空间隔的角度考量,宜认定为数个盗窃罪,而不宜认定为盗窃罪的连续犯。


            IP属地:上海453楼2015-09-0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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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纯的一罪
              单纯的一罪是指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的情形,如第27集《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前篇)》、第28集《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后篇)》中,中道和志杀害了堀越由美,中道和志就构成杀人罪,这就是单纯的一罪。单纯的一罪中有继续犯和法条竞合两种特殊类型。
              (一)继续犯
              继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如第44集《堀田三兄弟杀人事件》中,山内正弘将堀田良二捆绑并拘禁在地下室,构成逮捕•监禁罪(刑法第220条,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这就是典型的继续犯,因为山内正弘从着手非法剥夺堀田良二的人身自由到堀田良二恢复人身自由,山内正弘非法剥夺堀田良二人身自由的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中。
              (二)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构成一个犯罪)。一般认为,法条竞合分四种情况:
              1、特别关系,一个行为既符合一般法也符合特别法时,适用特别法。就现行刑法而言,《名侦探柯南》中暂未发现适例。之所以说就现行刑法而言,是因为如果现行刑法尚未删除原有的杀害尊亲属罪(刑法第200条规定:“杀害自己或者配偶的直系尊亲属的,处死刑或者无期惩役。”1973年被判定违宪,1995年删除),则杀害尊亲属罪与杀人罪就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如此《名侦探柯南》中就有不少适例。如第22集《豪华客轮连续杀人事件(前篇)》、第23集《豪华客轮连续杀人事件(后篇)》中的簱本一郎、第187集《黑暗中传来的神秘枪响》中的古川悦子、第248集《疗养森林的不在场证明》中的村上紫郎原本均构成杀害尊亲属罪(分别杀害了爷爷簱本豪藏、母亲古川和江、父亲村上龙藏),而不构成杀人罪。
              2、补充关系,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基本法和补充法时,适用基本法。如第217集《目暮警官尘封的秘密(前篇)》、第218集《目暮警官尘封的秘密(后篇)》中,定金方雄连续伤害了水谷凉子、远藤仁见、石黑路子,构成伤害罪(刑法第204条),不构成暴行罪(刑法第208条)。
              3、吸收关系,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构成要件,某个构成要件可以吸收其他构成要件。如第79集《银行强盗杀人事件》中,谷口升和佐伯通成立强盗罪(刑法第236条),强盗罪是以暴行、胁迫为手段,故谷口升和佐伯通不再另外成立暴行罪、胁迫罪(刑法第222条)。
              4、择一关系,一个行为符合数个处于对立的构成要件时,只适用其中的某一个构成要件。如《名侦探柯南》中怪盗基德构成盗窃罪,就排除构成侵占罪(刑法第252条、253条、254条)


              IP属地:上海454楼2015-09-06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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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刑的一罪
                科刑的一罪是指存在数个单纯的一罪或数个包括的一罪,原本应评价为数罪,但仅按照其中最重的刑罚处罚即可的情形。
                (一)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亦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如甲开一枪致乙死亡、丙重伤,同时触犯了杀人罪与伤害罪两个罪名。想象竞合犯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最重的刑罚处罚。第509集《红白黄色与侦探团》、第510集《柯南VS双重暗号之谜》中,真壁吟也说因为他交易所得的钱被房东(杉浦开人的父亲)发现,他推了房东一把,房东摔下楼梯,一动不动,他想如果烧掉公寓就可以重来,于是就放火烧了公寓。杉浦开人轻微烧伤,房东则奄奄一息,后手术成功。“烧掉公寓就可以重来”其实是要烧死房东的意思,于是,真壁吟也的放火行为同时触犯了杀人未遂罪(刑法第203条)、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刑法第108条),因而构成想象竞合犯(这里暂且不考虑之前将房东推下楼梯的行为)。杀人罪的刑罚是死刑、无期或者3年以上惩役(未遂只是可以减轻刑罚),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的刑罚是死刑、无期或者5年以上惩役,显然,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刑罚较重,应对真壁吟也按照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的刑罚处罚。


                IP属地:上海455楼2015-09-06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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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05: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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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作为犯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形。牵连犯亦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最重的刑罚处罚。第606集《法庭的对决Ⅳ 陪审员小林澄子(前篇)》、第607集《法庭的对决Ⅳ陪审员小林澄子(后篇)》中,岩松俊夫、冢野享入侵石垣忠家都是为了盗窃,就构成牵连犯,入侵石垣忠家是手段,盗窃是目的,即不按照侵入住宅罪(刑法第130条前段)、盗窃罪两罪的刑罚处罚,而只按照盗窃罪的刑罚处罚。同理,入室杀人、入室强盗均构成牵连犯,分别按照杀人罪、强盗罪的刑罚处罚。但是,有时是否成立牵连犯则不无疑问,如M1《引爆摩天楼》中,森谷帝二盗窃炸药连续实施爆炸,是否构成牵连犯就可能存在争议,个人认为不构成牵连犯。
                  (三)结合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如刑法241条规定:“强盗犯强奸女子的,处无期或者七年以上惩役……”这里规定的就是强盗强奸罪,是强盗罪和强奸罪(刑法第177条)的结合。第297集《法庭的对决Ⅱ 妃VS九条(前篇)》、第298集《法庭的对决Ⅱ 妃VS九条(后篇)》中,九条检察官在法庭上控告井上隆志犯刑法第240条的强盗杀人罪,这里的强盗杀人罪也是结合犯,是强盗罪和杀人罪的结合。


                  IP属地:上海456楼2015-09-0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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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参考文献与第七篇前五本相同,另增加一本:
                    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IP属地:上海460楼2015-09-06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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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看了《业火的向日葵》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91楼2015-10-2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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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新的剧场版故事还是不错的,推理的元素确实少了点或者说弱了点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92楼2015-10-24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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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1、刑法关于共犯的分类,一般有两种:一是分为(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有的增加一个组织犯;二是分为主犯、从犯、有的增加一个胁从犯。我国刑法第26条至第29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可以认为我国采取的是后一种分类方法,又另外对教唆犯做了规定。
                          2、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首要分子这一特殊类型的共犯,日本刑法并无类似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名侦探柯南》中,黑衣组织的BOSS就是首要分子。
                          3、关于利用合法行为的间接正犯,还有如下适例:A欺骗警察B,让B误信C是现行盗窃犯而将C逮捕,则A属于利用合法行为的逮捕罪的间接正犯。
                          本篇参考文献:
                          [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
                          [日]大塚仁:《刑法概说(总论)》(第三版),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
                          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
                          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4版。


                          IP属地:上海501楼2015-12-0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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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搜集素材花费了不少时间,因此更新得慢了些。至此,刑法总论(总则)部分已基本结束,@金戈2013 说他有兴趣讲讲管辖、刑法的效力等问题,这部分就交给他了。接下来主要转向刑法分论(分则)部分,即各个具体的罪名部分,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搜集素材,更新慢了请大家见谅。


                            IP属地:上海502楼2015-12-0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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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2 0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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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笔者将可能修改该系列文章或者写一些衍生的文学作品,并投稿微信公众号或者报刊。目前,已将第一篇修改投稿了“法眼观察”公众号,并已由该公众号推出。


                              IP属地:上海503楼2015-12-0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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