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路上,由于设置了栏杆,在好多地方出现了丁字口,也就是一侧有口,而另一侧没口,这样就造成行人在通过机动车道的时候,要么就翻越栏杆,要吗就从A口进去从B口出来,这样就造成了行人在机动车道里顺行,这样就增加了发生车祸的风险,按规定,行人应以最短的距离通过机动车道,也就是垂直通过机动车道,并在通道上画上斑马线,可是,我县人民路上却没有这样做,有好多丁字口,这样会是车祸的风险上升,在此,呼吁交警队长,消除丁字口,并在每个口都画上斑马线,立此贴在此,如果没有行动,或是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将起诉交警队长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