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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18名“黑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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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讯 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郭秀峰
  为缩短豆芽生长时间,让豆芽卖相好些,严谷良、文坤桃等18名豆芽作坊主大量使用AB粉水剂等有毒化学药剂。近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该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文坤桃等1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4个月不等,各处罚金一万至三万元不等,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文坤桃、严谷良、周仔陆等18名被告人均从事豆芽生产和销售多年,其中夏昌军从1998年便开始在自家作坊内生产豆芽并销售。均以生产销售豆芽为生。为了让豆芽产量高、生长周期短、卖相好,牟取到更多利润,先后各自从贵阳乌当区高国新处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AB水粉添加在豆芽生产过程中,并批发给浦口、孙家湾、栗山坝、黄獭嘴等各个乡镇的摊贩销售。
  2013年12月份,醴陵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取了醴陵部分农贸市场存在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的重大犯罪信息,后经立案侦查并于12月26日将文坤桃、严谷良等18人一举抓获归案。严谷良、文坤桃等18人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案情。经鉴定,从现场缴获的豆芽中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据了解,AB粉容易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并有致癌可能。
  案件侦破后,为消除醴陵豆芽生产、流通存在的隐患,经醴陵市检察院建议,醴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市豆芽、蘑菇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并牵头组织公安、质监局、工商、农业、食监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打击“毒豆芽”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监管责任,全力确保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原标题:卖毒豆芽 醴陵18名“黑商”被判刑)


IP属地:河北1楼2014-11-27 11:25回复
    去年年底吧?那个时候吃粉都木有豆芽


    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2楼2014-11-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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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4 06: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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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吃了多少年,,,,居然判这么轻???怎么服众,,,法院胡闹吗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11-2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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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1-2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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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4-11-2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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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种人为何轻判??危害还不够么?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4-11-2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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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44条,,第七小条,销售金额超过50万就应认定是情节特别严重,,,他们远不止50万,适用第六款,判处10年以上,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判这么轻法官收了多少好处??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11-2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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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起码吃了10多年,,,你们没吃的能理解???何止是气愤,,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4-11-27 11:55
                收起回复
                  2026-01-14 0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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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没吃过豆芽的吗?千万别被忽悠了,无根剂合理限量是不会对动物和人体有毒害的,你们自己要多学习,要听无知无德媒体乱报道,世界上现在就没几种蔬菜能吃的了!


                  12楼2014-11-2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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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吃过豆芽的吗?无根剂是植物生产调节剂,2011年之前在豆芽里已经使用了20-30年了,被科学和我们的胃证实了,是至今为止最可靠的,那些不是无根剂生产的豆芽,才是真正的“毒豆芽”!


                    13楼2014-11-2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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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贴吧有这么一个表情,圆嘟嘟的脸萌萌哒,弧度上扬的嘴角傲而不娇,微微泛红的脸颊让人感到无限温暖,双眼右视充满欢乐使人浮想联翩,轻挑秀眉深藏功与名,现在请大声的告诉我这个表情是什么!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1-2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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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相遇,感恩有你[愉快]


                        IP属地:湖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4-11-2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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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坏分子009 @福多多
                          《“毒豆芽”是桩“冤案”》
                          人民网
                          作者:云无心
                          2014年11月15日14: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11月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在这份草稿中,明确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和乙烯的残留量标准。这也意味着:这几种“生物生长调节剂”可以合法用于豆芽生产中!
                          消费者可能对这几种“化学物质”不熟悉,但或许都听说过“毒豆芽”。所谓的“毒豆芽”,通常就是指使用“无根素”“膨大素”长出来的豆芽,媒体在报到时总会控诉“黑窝点丧心病狂”、“使用了这些化学物质的毒豆芽”会如何危害健康等等。而所谓的“无根素”“膨大素”,就是上面列出的那些植物生长调节剂!
                          也就是说,按照这份国家标准(虽然它还只是征求意见的草稿,从科学角度,关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规定完全合理),那些“毒豆芽”只是不合理法规的牺牲品。而媒体所控诉的各种“毒害”,仅仅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
                          虽然,在国标不允许使用它们的时候,使用了的确是违法的。但是,违法是管理问题,而是否有毒是科学问题。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将来,使用了这些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豆芽,都不会有害健康,也根本不是“毒食”。实际上,它们在世界各国、多种农产品中广泛使用。它们的毒性很低,而使用本身有“自限性”——也就是说低浓度使用能达到目标,而“滥用”不仅没有意义反而可能有反作用,所以实际上可以视作“无毒”。世界上很多国家甚至没有制定“残留量”标准,日本虽然制定了残留量标准,限量也比中国这份标准中的设定要宽松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份国标草稿中的限量,可能是“世界最严的标准”。
                          这么一些无毒无害、能让豆芽长得更多更好的农用产品,之所以成为媒体报道中“毒食”的原因,主要是监管混乱的结果。豆芽是大豆发芽而得——如果按照大豆制品来算,它似乎可以算作“加工食品”,用于加工食品的化学试剂也就该是“食品添加剂”。最初的豆芽就是这么管理的。但是后来,大概又觉得这么划分有点怪异,大豆长芽更符合农业生产的特征。于是,就把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踢出”了食品添加剂名单,但农业部门又没有把它们接过去,于是,再使用它们就是非法的了。但它们在豆芽生产中已经用了很长时间,效果的确很好,许多豆芽生产者也就接着使用,从而成为了制造“毒食”的“黑心窝点”。
                          人类农业的发展历史,就是不断改进人工干预手段,使得农产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长得更多、更快、更好的历史。生物生长调节剂的合理使用,是一种安全性高、效果优越的干预手段。比如杀虫剂,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毒性,于是它们的使用也就往往有更多的规范。而植物生长调节剂,低毒和使用剂量的自限性,使得它们很难达到“危害健康”的残留量。可以说,它们的使用,是农业技术的进步——实际上,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用于豆芽生长,当初的确是作为技术创新获得了省级星火科技二等奖。只是因为监管的混乱,它们才变成了“非法添加剂”,然后经过媒体渲染变成了“毒食”之源。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遗憾。
                          这一份新的国家标准如果最终定版施行,不仅有利于食品业发展,也可说是为所谓“毒食”重新正名。


                          IP属地:河北16楼2014-11-27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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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司法机关最有争议的是豆芽到底是农产品还是加工食品。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从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发布公告《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490号公告,以及不管是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还是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都把豆芽作为芽类蔬菜写入附件,这就意味着豆芽是属于农业部农药残留管理范畴是不容置疑的。


                            17楼2014-11-2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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