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两方都在倒车相撞,对方是新的雷克萨斯,车尾大灯罩裂开。我的车因为尾箱有货,超出车厢,是货物碰到对方,所以我的车没事。交警到场查勘,处理意见:两车在该事故中的损坏部分,凭有资质的机构鉴定,各承担50%。
问题来了:对方买的人保,保险公司人员没做表态,说等候处理。我买的平安,告知我对方损失由我承担,我的损失由对方承担,但因我的货物超长,所以保险公司不赔。
我对各承担50%的理解,应该是总损失的50%。可保险公司的理解却是各自赔付对方。
请问万能的吧友,这是要搞死穷人的节奏吗?我的车才十几万,他的车百多万。我的车没事,所以不用赔,他的车坏了,交警说的百分之五十,被保险公司一解释,变成了我的全责。
问题来了:对方买的人保,保险公司人员没做表态,说等候处理。我买的平安,告知我对方损失由我承担,我的损失由对方承担,但因我的货物超长,所以保险公司不赔。
我对各承担50%的理解,应该是总损失的50%。可保险公司的理解却是各自赔付对方。
请问万能的吧友,这是要搞死穷人的节奏吗?我的车才十几万,他的车百多万。我的车没事,所以不用赔,他的车坏了,交警说的百分之五十,被保险公司一解释,变成了我的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