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了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财政资金建设的:普通中专住宿费每生每年350元,高等学校普通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条件较好的经核查审批后每生每年800元。非财政资金新建的,按照宿舍室内生均使用面积、内部设施条件等划分为三个等级,每生每年住宿费标准分别是:一级1200元,二级800元,三级600元,下浮不限制,未经批准不得上福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还联合规定,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制统一配备。学生自愿由学校代购的物品,学校要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各种代购用品的价格要向学生公开,接受学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学生毕业后代购用品归学生个人所有。对寒、暑假期间需要在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学生公寓管理单位可根据情况集中予以安排,但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还联合规定,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制统一配备。学生自愿由学校代购的物品,学校要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各种代购用品的价格要向学生公开,接受学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学生毕业后代购用品归学生个人所有。对寒、暑假期间需要在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学生公寓管理单位可根据情况集中予以安排,但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