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吧 关注:34,129,184贴子:993,56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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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遭射杀分析贴。看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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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弹点是头和身体,不可能是同时造成的,只可能是补枪,除非本身就有两人同时瞄准,那么问题来了,你说是直接谋杀呢,还是误伤补枪呢?并且,茶树和死者距离就五米,那么,是先打的树还是先打的人呢?这么近距离,先打中树的话,那么死者必定会惊慌,那又怎么继续开枪的?如果,先打的人,死者被击中第一枪的时候必定会发出声音,那么又怎么解释五米远的茶树被枪击?这就排除了所谓的双管猎枪误伤了,死者伤口和头部被贯穿,树干被贯穿,这也排除了散弹枪的可能,因为散弹枪是不具备贯穿性伤害的威力的,除非近距离,近距离的话就肯定会看到是人。只可能是单发远程枪械。枪的话应该是两支以上。来做个案情回顾,打猎人员围捕野猪的时候察觉一些动静,然后两人开枪射击,一人击中茶树,一人击中死者,死者被击中后发出惨叫,打猎人员上前查看,发现死者重伤,经过商议后补枪射杀。然后,集体下山,由推选人员自首,并且未向外发出求救,这是谋杀。当然,也可能情景是,打猎人员上山搜索,被死者生前动静惊吓到,然后近距离同时射击,这距离必定是可以看清楚是人或是野猪,然后依然射击了,说明持枪者并不具备狩猎以及持枪素质,也就是无证持枪,同样属于谋杀。
科员是顶罪自首,理由一,十几人上山打猎,其中LD人员应该在3-5人左右,并且因国内法律,枪械管制很严,不会有太多枪械,推断为2-5支。二,狩猎者说为了围捕野猪,而且野猪是具备攻击性的危险生物,那么按照人性以及正常思维逻辑,枪械应该掌握在LD手中,有部队服役或枪械爱好经历的人手中,科员是不具备被分配枪支资格的,那么何来科员自首?
请网友广而告之!今天我不为别人呐喊,明天谁为我呐喊?


1楼2014-11-17 10:17回复
    火留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1-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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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1 1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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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明缺钱,挟持了一个人想要搞点钱,警察包围了房子,小明害怕了,对人质说:你从后门快跑吧!人质迅速的从后门跑了,只听呯的一声枪响后,大批警察涌进房间,对小明说:劫匪已经被击毙,你安全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4-11-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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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留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1-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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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4-11-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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