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323号
【发布日期】2008-03-10
【生效日期】2008-03-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蔡研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32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1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艺人蔡研,于2008年3月17日至2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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