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对被领导者的授权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包括人、物、财各方面,但是关系全局目标、政策方包干制定等自身主要的权力不能全部授予,必须保留对下级的监督权、检查权和纠正权。
在授权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授权原则:
1.权责统一原则。在授权时,必须逐级明确授权,从上而下形成一个权责分明的权责系统。
2.视能授权原则。权力与能力相适应,要根据所授事项的性质、特点和难易程度来选择能力适合的下属, 力求授权对象与拟授之权对应,即能力相当,职能相近。授权在一定时期之后应根据实际变化做出相应 调整。
3.信任与监督相统一的原则.对下属给予充分的信任,以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其加以严格监 督,防止其滥用权力。
4.单一隶属原则.要求一个人在一件事情上只能对一个上级负责,上级授予下级的权力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