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一块耕,原来是林地,原本是我家赡养我爷爷,我爷爷就把这块林地给我家了,后来我爷爷去世了,去世之后我叔叔就想尽办法想得到这块林地,但是我父母不同意,然后两家人就关系一直不好,后来我叔叔背着我家把林地的树偷偷的放倒卖掉了,被我家发现,然后就吵,我父亲念毕竟是亲兄弟就同意分一半给我叔叔,就做了一个纸质的协议,证明人,我父亲和我叔叔的都有签字,但是由于这块林地一直有纠纷,村上就没有给我们两家办理土地合同,说待我们解决给办理,分完之后我叔叔并没有使用这块地,而是与我们村上的一个人换了,而这个人拿到这块地之后,更是想尽一切办法想吞食我家那一半土地,我们家那一半土地分完之后就做了耕地,种了玉米,前几天去秋收准备去那里收地,结果到地里一看已经被人埋掉了长30多米,宽16米左右的地.玉米直接被埋了,我们就报警了,但是21号报的案,时至今日派出所还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说在调查,叫我们等电话,而且今天去的时候去派出所问结果,给我们办理案件的民警不在,问其他人,其他人竟然说不知道这回事,还是叫我们回来等结果,与其这样等结果,还不如直接起诉,所以我想找人咨询一下,这官司该怎么打,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