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风建设,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所有学生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合班课),须将手机关闭或静音,统一按序号(学号)放置在教室手机收纳袋。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应当制止并收缴手机。二、学院每天进行抽查各班上课手机收纳情况,发现没有使用挂袋,文明班级扣2分/2课时;学生没有将手机存放在其相应序号袋,任课教师可作为上课缺勤参考;对于不配合的学生,班级可以扣其综合素质测评分1-2分;学生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三、班主任要强调上课手机集中管理的要求,加强学生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的纪律教育;课任教师要确保上课时间学生不使用手机,若发现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规定,服从上课期间手机集中管理的要求。四、教室手机收纳袋各班派专人负责保管,若丢失需自行购买。五、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汽车工程学院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