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衡水市桃城区何庄乡乔家村原村支书明群合、原村委会主任乔保忠、原副主任兼会计明栓峰三人构成贪污行为,且情节恶劣,衡水市桃城区纪委决定,给予明群合、乔保忠、明栓峰开除党籍处分。明群合、乔保忠、明栓峰已涉嫌违法犯罪,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人被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05年9月至2006年底,桃城区何庄乡乔家村将49.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桃城区脊柱烧伤医院,其中34.8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手续;将36.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衡水亚昌食品厂,其中13.1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手续。该村原村支书明群合、原村委会主任乔保忠、原副主任兼会计明栓峰以村委会的名义,先后多次从桃城区脊柱烧伤医院和衡水亚昌食品厂支取土地补偿款,分别将其中的44.7万、3.2万、13.9万元据为己有,给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2005年9月至2006年底,桃城区何庄乡乔家村将49.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桃城区脊柱烧伤医院,其中34.8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手续;将36.6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衡水亚昌食品厂,其中13.1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手续。该村原村支书明群合、原村委会主任乔保忠、原副主任兼会计明栓峰以村委会的名义,先后多次从桃城区脊柱烧伤医院和衡水亚昌食品厂支取土地补偿款,分别将其中的44.7万、3.2万、13.9万元据为己有,给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