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吧 关注:1,017,120贴子:21,557,719
  • 3回复贴,共1

"案"中黑幕,幕后黑手 李忠违法办案“三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衡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李忠在主管领导王思恩授意下直接插手经济纠纷,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林某进行立案侦查,明显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办关系案、人情案。衡水市桃城区法院生效判决书已经将林某与张文起股东之间的行为确定为民事纠纷,该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将该行为确定了性质,林某与张文起之间仅系该公司股东关系,无其他任何经济交往,在这一生效法律文书面前,依法不应当再认定为犯罪,决不能认定两种不同的案件性质,如果该案继续进行下去,必然会导致与已生效的判决书相抵触,同一行为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是法律所禁止的,依法应当撤销该案。
1.衡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李忠在办案过程中给林某做工作说:“让林某过安生日子,吃亏也要了起来,调解起来就没事了,判刑就没公职了,让林某认罪,又威胁林某,说林某是他案板上的肉,愿怎么剁就怎么剁,还要找林某单位领导,让全单位知道林某被刑拘的消息,让单位开除林某”。再加之逼供、诱供等,林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违心地做了有罪的供述。
2.李忠刀故城信用联社办案,由原告张文起、朱桂静一起陪同。2013年4月份李忠带张文起、朱桂静找贷款担保人赵英双要求把故城法院起诉朱桂静借款案撤诉,遭赵英双拒绝,而后李忠在2013年4月23-26日连续给林某打电话,要林某给赵英双10万元,达到让赵英双撤诉目的,林某拒绝,随后李忠改变策略,约林某、孙全才到他办公室约谈,用判刑、丢工作等手段要挟,被迫答应。与2013年4月27日汇十万三前元给赵英双,赵撤诉。李忠还让赵写下保证书不再起诉朱桂静。
3.张文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控告林某职务侵占,衡水市经侦支队很快就立案,并对林某采取拘留措施。控告张文起侵占公司154995.97元及公司设备库存原材料20多万,(证据明确)控告信于2013年8月25日交给李忠,没有向支队领导汇报,张犯罪事实确凿而公安局以张文起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同样的控告,公安局两种态度,故意包庇纵容。
4.李忠多次打电话,催促林某商谈,双方调节之事,2013年8月31日约林某和孙某在市政府对过草木人间茶馆见面。见面后李忠称对方嫌60万元太少,要求给100万元,他说8月30日也是在这里和二人已经谈好价钱,今天约你们过来,商量下能出多少钱,林某说没钱可出了。已经借不到了。于是李忠又给林某做工作,你年龄这么大了,过几年就该退休了,如果往上走程序,又要找关系,还需要挂牵,浪费精力,林某问李忠对方要多少钱,但李忠始终不说数额,林某告诉李忠之前给你们交的60万元,全部是孙某借的,确实借不到了。李忠多次提到王局长死向着对方,你们看着办吧。最后林某说看看能否借到钱,过两天回话。


1楼2014-10-11 18:48回复
    人工置顶20年。


    2楼2014-10-11 18:54
    回复
      2025-08-27 05:27: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人工置顶20年。


      3楼2014-10-11 18:55
      回复
        子放完了就来找你!我们去报警!好吗?”


        4楼2014-10-13 16: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