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位说得,我也有同感,他们不是没能耐破案,而是有能耐也不愿使,他们看样子恨透了这些报案的失主,因而恶劣的态度油然而生,他们既不调查走访也不取证,只是—味得指责失主不把钱保管好,不存到银行里去!尽是—堆费话,破案不想破案的办法,只是类行公事般地东走走西转转,东西总共没有走出五十步!有人建议查看—下周边对面超市的监控录像,好让失主指认—下罪犯,可他们只是去超市里看了看,什么话都没说,又有人说去查看—下东边邮政储蓄银行的监控,因为案发地是一条东西大街,罪犯要做案,必然要通过邮局的监控,可他们却推说金融系统的监控不可随便调阅,总止,他们就是不作,最后问询了几句,存进了电脑,好象是立了案,然后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