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太大了,我只说一点吧。
书法之所以为法,自然有其一定的法度与规则.一个成功的书法家,无不经历从“法中之法”到“法外之法”,再到“无法之法”的成长历程。
讲求“无法之法”的代表人物是黄庭坚。在他看来,书法创作本是兴之所至、一任天机的,用不着恪守什么技法;正如禅家参禅一样,虽各异其词,但都向自然本性中求,而真能向本性自然中求墨韵者,又处于“言语道断、心行路绝”,非语言所能表述的尴尬境界之中。这种澄净虚空的要求,即是“心不知手,手不知心”,心手合一的境界。
这“无法之法”并不是没有法,而是入法之后的不拘泥于法。
生活中的一切体味、感叹,乃至心灵深处最微妙的颤动,都有可能通过敏感的艺术家气质的手指而贯注于柔软的笔毫间,流泻于洁白的绢纸上,这些精妙的心灵的痕迹不仅仅是表面的字,要透过笔墨去看。
彻悟本源。笔法才不被诸家笔法所束缚,书法创作才能进入物我冥合,亦自亦他的自由境界。而这书法的原理就是容纳于佛法之中的根本原理。
这话题太大,也不是几句说的清的,懂就懂了,言传不得的,我已经说的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