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吧代表吧 关注:111贴子:8,254

关于战吧管理总体原则与部分具体事项的个人见解与建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发这贴的原因就不说了。
郑重声明:此贴内容经半夏审核同意。


IP属地:湖南1楼2014-10-06 16:25回复
    一、关于战吧管理总体原则
    战吧贴吧的存在,是为了给与选择玩战争前线这款游戏的朋友们一个讨论交流的空间,还有就是为吧友们创造一个风气良好、气氛轻松、在合理规则之内无拘无束的氛围,这不但是我们战吧的原则,也是百度贴吧创立与发展的动力。所以在我看来,战吧管理的总体原则概括起来应该是:求同存异,兼容并包,扫除丑恶,互利共赢。
    二、部分具体事项见解建议:
    1、我们战吧将长期执行开放有意义水贴话题讨论的政策。有意义水贴和讨论基本范围是:涉及军事、动漫、其他游戏、生活、情感、娱乐、社会新闻等等。敏感政治话题与那些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敏感话题不包括在开放之列。军事与社会新闻话题类注意控制话题走向,不能出现明显的政治倾向与拿个人喜好替代话题主旨的情况。但毫无意义与下限低劣的水贴不受保护,需进行处理。
    2、以下类型的话题无论是谁,发现了就必须立即处理:关于任何涉及科技的讨论与支持使用科技、游戏BUG和其他破坏游戏环境手段的话题;游戏内个人矛盾与战队矛盾;贴吧吧友之间的私人矛盾;秀优越低级黑以及任何形式的钓鱼贴与话题。
    3、各位管理者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凡事要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一视同仁,如果某事件你是当事人或者与你的利益息息相关,最起码可以做到的是回避并请求其他与之无关的管理者协助进行处理;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不一味动用权限生硬地处理问题,多与吧友进行心态平和的交流,如果有余力的话把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与道理告知对方或者进行讨论更佳;不卖弄权限,不搞针对主义,避免因个人好恶与其他因素干扰自己行事的原则。
    4、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希望出现自己难以决断或者比较重大事件发生时,大家能聚在一起交流和统一思想,避免出现各自为战的状况。同时也真切地希望各位能努力维护好吧务组的形象,行事避免给组织带来不良影响。
    希望我们这个集体更有凝聚力,一起发展繁荣我们的家园。


    IP属地:湖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4-10-06 16:26
    收起回复
      召唤全体管理成员


      IP属地:湖南3楼2014-10-06 16:27
      收起回复
        一声巨响将我从二次元的世界里拉了出来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0-06 16:31
        回复
          来了。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5楼2014-10-06 16:35
          回复
            蛤?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10-06 16:37
            回复
              这个话题可以讨论。在这里讨论或者在吧务群都可以,看大家意下如何了。


              IP属地:湖南7楼2014-10-06 16:39
              回复
                我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10-06 16:44
                回复
                  我昨天没删错东西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0-06 16:59
                  收起回复


                    IP属地:江苏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2楼2014-10-06 17:27
                    收起回复
                      封禁一次要给够 1天10天太少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0-06 19:24
                      回复
                        你是老大,听你的


                        IP属地:湖北15楼2014-10-06 19:32
                        回复
                          来咯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10-06 19: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