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路的部分设计原则:
1、照明回路、插座回路分开,空调单独设回路,大功率电器一台设备设置一个回路
2、1800mm以下的插座采用安全型插座
3、卫生间应设置漏电断路器,必须采用防水开关防水插座,采取必要的接地保护措施,有条件的要进行局部等电位连接
住宅设计规范对于电气部分的规定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排油烟机的位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应与排气道直接连通。
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条件。
住宅应设置照明供电系统。应设置分户电能表。采暖散热器、户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电源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信息网络和电话插座等,应与室内设施和家具综合布置;电能表的设置应便于管理。
位于寒冷(B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的住宅,当不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主要房间应设置空调设施或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和用电负荷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kW。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套内的电气管线应采用穿管暗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m2;
3 套内的空调电源插座、一般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插座应设置独立回路,卫生间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壁挂式分体空调电源插座外,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 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
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套内安装在1.80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共用部位应设置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和节能控制措施。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应急点亮的措施。
住宅套内电源插座应根据住宅套内空间和家用电器设置,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8.7.6的规定。

电话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宜设置家居配线箱。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网络等线路宜集中布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每套住宅的有线电视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起居室、主卧室、兼起居的卧室应设置电视插座;
2 电话通信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每套住宅的电话通信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起居室、主卧室、兼起居的卧室应设置电话插座;
3 信息网络系统的线路宜预埋到住宅套内。每套住宅的进户线不应少于1根,起居室、卧室或兼起居室的卧室应设置信息网络插座。
住宅建筑宜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锁或能从内部手动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