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这样的支持和鼓励之下,1957年5月13日,克洛玛再次率领一群菲律宾人侵入南沙群岛海域,企图移居南沙群岛之南子礁,实现事实上的占有。
为正式占领南海寻找理由
上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期,经过探测发现南海蕴藏石油,菲律宾立刻加快了侵占南海的步伐。从1968年开始,菲律宾已经分别在南沙群岛的南钥岛、中业岛和北子岛设立哨所。
随后的两年,菲律宾派兵先后占据了马欢岛,费信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仁爱礁等9个岛礁。接着菲律宾开始在各占据的岛礁上驻军,并建设各种军事设施。
1971年7月10日,中国台湾地区的军舰在南沙群岛向菲律宾海军船开火。时任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以遭到炮击的海军船没有武装为借口马上召开菲律宾国家安全会议,讨论南沙群岛的地位问题。
马科斯在记者招待会上称,南沙群岛是所谓“有争议的”岛屿,菲律宾认为这些岛屿并不属于任何国家,对这些岛屿的“占领是决定的因素,占领就是控制”。菲律宾正式提出声明,并送“外交照会”给中国台湾地区,要求中国台湾撤走在太平岛上的驻军。
菲律宾要求台湾地区撤离太平岛驻军的理由就是:由于克洛玛的占领,菲律宾已经对群岛拥有法律权利,中国台湾地区驻军对菲律宾安全构成威胁。
1974年12月4日,菲律宾政府宣称,由于克洛玛意识到他个人的领土主张无法与中国台湾对抗,才决定签署“转让证书和弃权声明书”,将在南海的“自由之地”全部领土转让给菲律宾政府。
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发布了由时任总统马科斯签署的第1596号总统法令,把南沙群岛的33个岛、礁、沙、洲,面积达64976平方海里的海域宣布为“菲律宾领土的一部分,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并把该海域内的群岛命名为“卡拉延群岛”。
1982年12月,菲律宾在签署1982年《海洋法公约宣言》时又强调:“该签署在任何情况下将不损害或者侵害菲律宾在任何领土上的主权和行使管辖权,例如卡拉延群岛及其附属海域。”
此后,菲律宾开始为侵占中国南海寻找理由,企图使侵占南海“合法化”。菲律宾首先不断在多种外交场合加强舆论造势,推动南海问题的国际化,甚至威胁把南海问题提交国际法庭。
经过菲律宾十几年“民间探险”和“政府介入”的把戏,它已经做好正式介入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准备,为了寻求法律上的“根据”,菲律宾在旧有的国际理念下拼凑了几项主张南沙群岛主权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