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子危吧 关注:221贴子:1,543
  • 8回复贴,共1

◆不 如 发 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冷眼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大概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些什么。
求求你,他说。
“我不答应。”我淡淡地回答。即使他是我的父亲,也一样。
“他是你亲弟弟,”父亲停顿了一下,艰难地说:“你们流着一半相同的血。”
我笑。是的,一半相同的血。为什么只有一半?
“求求你。”他低声下气,一再重复。
我不作声看着他。父亲老了,以前他只懂得命令,并不晓得求人。
“为什么要求我?”我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那年母亲求你不要离开她,你为什么又没有答应?”
我知道我并没有必要旧事重提,事实上无论我再如何质问他,发生了的事实依然是事实。母亲这一辈子也不会回到这里来。她不是个念旧的人。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父亲低下头,他早就失去了当年的气势。
我转开脸去,正好看见那个倚在窗边,站得歪歪斜斜的少年。
我的这个“弟弟”正看着窗外,嘴中嚼着口香糖。
他真是个杰作,看着自己的父亲站在人前为他丧失尊严地苦苦哀求,他竟无动于衷。
求求你,父亲说。
我不作声。
求求你,父亲把脸埋进粗糙的双手,声音已经呜咽。
我继续不作声。室外的阳光静静地照射进这个房间,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维持着这种僵硬的状态,形成一种不可思议的古怪气氛。
“只有你可以救他,”父亲说:“俊,救救你弟弟,求求你救救你弟弟。”
我无言地看着窗外的风景,面前的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宝贝儿子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身份。
但是他忘记了。
他忘记了我。
我也是他的儿子。 


1楼2008-02-29 13:58回复
    日子已经迫在眉睫,但我越是着紧,皓就越是无动于衷。
    有时我会觉得奇怪,父亲委曲求全,低声下气,几乎跪在我的面前求我救他的宝贝儿子,但皓却丝毫没有领情的意思。
    不知父亲得知之后会有何感想。
    皓知道,以我的骄傲一定无法容忍输掉官司的耻辱,他用自己的前途作赌注,来跟我玩这场无论我输或赢对他来说都毫无好处的游戏。
    皓问我:“程律师,如果我向你诚实地交待,你赢的机会是多少?”
    我喜出望外,说:“皓,你是否已经想通?”
    见他不作声,我又说:“皓,你不必担心,你的案情我经已研究过,只要你肯与我合作,这宗官司输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我不说呢?”他突然问:“你会不会输?”
    我一呆,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皓说:“程律师,你的当事人并不打算如你所愿,你资料不全,证据不足,这场官司你如何能赢?”
    我生气,听他的口气好象他是辩方我才是原诉。
    “反正我不会输。”我冷淡地说。
    皓轻笑出声,他说:“你凭什么?”
    我看他一眼,并不以为然:“必要时可考虑发掘对方丑闻逼对方庭外和解。反正方法多得很。”
    皓毫不掩饰,笑得哈哈哈。他说:“没想到程律师平时义正严词,耍起手段来也可以这般卑鄙无耻。”
    我不理他,说:“你是名校中的优等生,法官必然对你有好感,只要我一口咬定是对方企图对你不利,把所有责任推到对方身上,我自然会处理得完美。”
    “哼,”皓不屑:“但事实是我动手在前,由此至终对方根本没有还击之力。”
    “过程并不重要,”我说:“重要的是法官将会相信我所说的真相就是事实的真相及其全部。”
    “为了能赢官司,你违反原则,罔顾法纪,这就是你作为一个律师应有的专业操守?”皓生气地质问我:“你到底把法律当成什么?你又把公义当成是什么?”
    我觉得好笑,我只不过是随口说说,他竟全部当真。
    但他的表情很认真,于是我继续和他开玩笑,我说:
    “皓,你给我好好地听着,事实的真相就是对方妒忌你品学兼优,才华横溢,于是私下引发校园暴力事件,你只不过是被逼自卫,错手伤人。”
    “程律师,这并不是事实。”
    “在法庭上,这就是事实。”
    “我反对!”他生气地叫道:“我反对你……”
    “我反对你反对我,”我打断皓,然后用手指着他对着他的眼睛说:“程皓,你最好搞清楚自己的立场,你现在吃我的住我的用我的,你不要跟我说不行!”
    皓噤声,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然后,他的眼里浮现出一抹厌恶。
    他真是单纯得可爱,在他黑白分明的世界里,是与非都是绝对的。有时我会想,他这种率直的性格不知遗传自何处,这是绝不应该出现在父亲基因里的元素。
    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我和皓都争持不下,意见分歧。没想到在这种拉拉扯扯之间,皓的案子已经到了提堂的时候。
    最让人生气的是,皓虽然在我面前异常反叛,一旦上到法庭却是有问必答,十分听话。
    我忙于记录他的供词,修改资料,重组思路。
    皓在审判栏后望着我,目光闪烁,神志清醒。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
    虽然我不明白为何他要这样做,但我知道他是故意的。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我为他赢还是为他输。但他似乎喜欢看见我为了他疲于奔命,手忙脚乱。
    我自然不会让他得逞。
    我在法庭上从容自若,游刃有如。没有人会相信我准备不足,在皓的答辩之前,我甚至还没有搞清楚案件的细节和我当事人的动机。
    在庭上,我为了自己的当事人慷慨陈词,引经据典。
    皓一直看着我,目不转睛。休庭的时候,他对我说:
    “程律师,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过奖了,”我扯着他的衣领,毫不客气地把他推到墙边:“我警告你不要再作出那种莫名其妙的供词,这场官司无论你愿意与否,我都不会输。”
    皓看着我的眼睛,嘴边浮起淡淡的笑意,他说:
    “程律师,你对自己有这种自信?”
    我回视他的目光,说:
    “皓,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法庭上阻拦我,包括你。”
    皓的眼里闪过一抹灵动,他倾身向前,在我耳边低声地说:
    “那么尊贵的程律师,就请你为了我站在法庭上,尽情燃烧你的小宇宙吧!”
    我气得浑身发抖,瞪着他无法作声。他对我微笑,里面竟有浅浅的寂寞。
    我可不可以叫你俊?皓问。
    不可以。我答。
    在这宗官司完结之前,你只可以叫我做程律师。


    4楼2008-02-29 13:59
    回复
      2026-03-19 04:58:3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虽然我壮志豪情,在法庭上斩妖除魔,但由于我对案情有利的证据掌握得太少,而辩方也一直咄咄逼人,所以虽不至落败,我亦无法占到上风。
      初审很快就完结,我所得的资料全部由皓在辩方律师的质问之下所得,真是讽刺。
      我拆分他的供词,重组案情。第二堂开审的时候我以全新的姿态出现,这次我胸有成足,盛气凌人。
      我还没有开始盘问,控方证人已经对我有所惧色,我笑得不怀好意,这是好事情。
      形势逆转,控方节节败退,在我的气势之下毫无还架之力。
      皓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我为他结案陈词。
      退庭的时候,皓跟在我的身后,不发一言。
      我对他说:“皓,你无需过份担心,三天之后便会有结果,你绝对可以相信我。”
      皓欲言又止,心事重重。
      外面阳光明媚,我心情良好。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走到对面马路上的时候才发现皓还呆在原地根本没有跟上来。
      他今天动作迟钝,反应失常。
      “皓。”我叫了他一声,但他似乎没有听到。
      远处一辆轿车正向着这边驶来。虽然对方车速不快,但皓正站在对方的路线上。
      “皓。”我又叫了一声。
      还是没有反应。但那辆车子已经越驶越近。
      所有的事情仿佛都只是在一瞬间发生。
      皓本来有足够的时间避开,但他目光呆滞,站在原地毫无知觉。
      那辆车子也应该有足够的时间避开,但不知为何却没有停下来。
      “皓!”我惊叫,但那个时候已经来不及。
      皓看见了那辆向他撞过来的车子,紧逼的时间无法让他作出反应。
      我只听见了那响彻云霄的尖叫,来自目击案发的行人。
      我甚至听不见撞击声,但我却看见皓在我面前倒了下去。然后整个世界静止下来。
      我呆在凝固的时空中,无法说服自己。这一切那么的不真实,直到我推开围观的人群,看见皓在一片嫣红之中苍白的脸。
      我一向是个冷静的人,但在那一瞬间,我的思考完全停止。
      皓被送进最近的医院。
      在皓被推进手术室之前为止,我一直都觉得这是皓和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在电话里对父亲说皓出了意外。
      父亲赶到医院的时候,我刚与警察录完口供。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父亲问,无法抑止的声音颤抖。
      “交通意外。”我说:“司机酒后驾驶,他将会被起诉,一个星期后提堂。”
      “我不是问你这个!”父亲情绪异常激动:“你一直和他在一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我沉默。
      父亲跌坐在医院的长椅上,眼神空洞,呆呆地凝望手术室的红色指示灯。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
      我一向没有立场。
      无论是在皓的面前还是在父亲的面前。
      因为我曾经那么的憎恨他们。
      皓一直昏迷。
      医生向我们表示已经尽力,伤者求生意志薄弱,无法度过危险时期。
      父亲面色苍白,形容憔悴。
      这是报应吧,父亲说。
      我无言以对,站在窗边看着从自己手中缓缓升起的烟雾。
      你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亲人。父亲说,但是他流着一半与你相同的血,他是你的亲弟弟,你无法否认。
      我不作声。父亲又说,我知道你恨我,就象你母亲一样,她也一直在恨我。
      就连皓,也在恨我。父亲低下头,声音软弱而飘渺。
      为什么?父亲问。
      不要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会知道。
      是,父亲说,你一向都是个冷漠的孩子。
      你根本就没有感情。
      是我的错。
      这都是我的错。


      5楼2008-02-29 13:59
      回复
        控方撤消对皓的起诉。
        大概对方认为皓已经得到了更严厉的惩罚,这场官司变得不再重要。
        医院打电话来,说伤者下午突然醒过来,亲人可与之见最后一面。
        我站在医院特有的白色里,看着皓对我笑得虚弱。
        为什么不避开,皓?
        你明明可以。
        皓对我浅浅地笑,他说:程律师,我见过你。在我很小的时候。
        那次父亲带我去法庭听审,他指着庭上的一位律师对我说,皓,你要好好地看清楚,这个人,身上流着一半与你相同的血。
        程律师,我无法忘记那一次精彩的控辩。你站在庭上,光芒四射,无可匹敌。你用了短短两小时,完全把我征服。那次之后,所有关于你的官司,我都有旁听。
        我最大的愿望,是成为象你一样出色的人物。
        程律师,你不会知道吧,我害怕这场官司一旦结束,我又要回到独自观望的时候,程律师,你是一个只能仰视的人。
        我一直都很努力,努力地追赶着你。但那个人对我说,你不配,皓,你不配。
        我无法控制自己,动手伤了他,因为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程律师,请你相信我,我并不是有意要为难你,我纠缠你,只是因为我喜欢你。
        还有。
        我可不可以叫你俊?
        不可以,我说。
        皓,你要好起来,等你出院之后,我希望听你叫我一声哥哥。
        皓紧抿着嘴唇,把头转了过去。
        我知道,那是因为他不想让我看见他流泪。
        我不知道皓的生命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看起来是如此的悲伤。
        如果他能好起来,我愿意用我所有的时间,听他倾诉。
        我希望我有机会,重新认识这个少年。
        皓,你不可以放弃。我说。
        绝对不可以。


        6楼2008-02-29 14:00
        回复
          两个星期之后,皓走了。
          医生说他很安祥,没有一丝痛苦。皓离去之前父亲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他不会寂寞。
          生命象个玩笑,反复无常。
          皓一直敢于与我对抗,如此有生命力。
          我站在皓的墓前,看着父亲佝偻的背影。
          你走吧,父亲说,从此你不必担心会有人与你牵扯上任何关系。这一直是你的愿望,今天你终于达成。你不需回头。
          我的确如此希望。
          以前见到父亲我会想起母亲,现在见到父亲又会想起皓。
          对父亲来说,我也一样。
          有时我怀疑,当初为什么父亲要把皓带到我的面前。他是否期望着某些事情的发生。
          我明明可以拒绝,但我却答应了,那么是否我也同样在期待着?
          生命太过短暂,我们本不该犹豫。
          一切来不及发生的事情太多。
          如果知道结局必然如此,不如让一切都发生。

          ——完——


          7楼2008-02-29 14:00
          回复
            以上
            http://yanziwei.zj.com/bu-ru-fa-sheng.htm


            8楼2008-02-29 14:00
            回复
              记得看到的第一篇就是这篇~


              9楼2008-02-29 14:01
              回复
                我也是。
                当年在新干线上的一个短篇,于是就迷上了


                10楼2008-03-24 19:58
                回复
                  2026-03-19 04:52:3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呵呵

                  是啊~ 记得是03年06那期的吧


                  11楼2008-03-25 0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