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想准备贷款用于投资利用,并找了一家贷款公司,在他们客服人员的解说下我一一符合他们要求,以及到了签协议的时候,由于当时很急,就大致过目了下,就签了。签了后他们告诉我要交纳5000元保证金,说什么开户用,第二天并会返还,我想了下,怕其中有诈就跟他们说拒绝贷款了,然后他们公司经理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拒绝贷款那就属于违约,违约赔偿额是贷款额的百分之五十,我申请贷款20万元如果赔偿那就是10万,然后他们告诉我条约有写,也说要交纳5000千的保证金,可当时由于我疏忽大意,没看到。当时他们客服人员也没说,就说签好合同就可以放款了。他们现在也发来信息说违约后如果不赔偿就提交给我当地法院起诉。我担心是诈骗或其中是骗局就拒绝了。我想问的是按以上情况来分析,他们追究的了我责任吗,按理说应该可以,但我现在怎么反驳,下面附带他们传真给我的合同,和他们发给我的他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可是我的签了,我应该怎么反驳。想请问各位,我应该怎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