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盐业公司下属分公司个别员工,每天早晨利用工作时间外出买菜,并在工作时间内做饭吃饭,严重影响工作。为什么总公司没有起到管理责任? 另,分公司员工请假或者违反公司纪律,按规定需扣除当天绩效福利等,分公司领导上报总公司时考勤表为全勤,总公司发放款项之后,再由分公司财务将其扣除截留,挪作他用。如此违法违纪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监管和查处? 洛阳市盐业公司规定,购买400克绿色盐的商户,需要无条件按比例搭售400克其他品种盐产品,这样的行为作为一家公有制的垄断行业,是否合适?这种行为已经经过当地媒体多次曝光,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这种行为为什么没有引起工商部门的重视?http://bbs.tianya.cn/post-free-4653382-1.shtml(责任编辑:本文转自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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