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的一天,我在驾车出行时,与一辆从支线上驶出欲转向与我同向行驶的车发生擦挂。因对方属支线转弯行车,且其右侧车头撞上我的左侧车门(事故中无人员受伤)。所以交警到现场后,认定是对方的全责。交警在开出了事故认定书,并对事故方处以一百元的罚款和扣三分,然后丢下一句陪偿由双方协商,如果不行则向法院起诉的话后即离去。随后我按照我所理解的保险程序,拨打了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在得知是对方的全责后,只说了一句因是对方的全责,所以由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后就挂断电话。而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到了后,看了事故现场和责任认定书,爽快的说:你把车开到汽修厂去,然后给他打电话就行了。刚发生事故时,我的心情极为恶劣,但看到交警的处理和保险公司的态度,心情一下有所好转。以为既然责任已经认定,保险公司也开了口,接下来的一切应该很容易处理。谁知,这只是我的幻想。
我把车开到我经常修车的一家汽修厂,厂老板在听完我对事故经过的叙述后,半天没作声。我感到事情有些不妙,果不其然,老板在沉默一会后,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该报案。我回答说我已经报了案,老板说:你马上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双方已经协商好了,不用保险公司出面了,对方已经全部赔偿。然后再等个两三天,再报个单车事故就行了。然后,老板反复给我讲此类又车事故的处理是如何的麻烦。但此时,我觉得老板说的太离谱了,已经报了案,又是对方的全责,我为什么要报假案呢?我和对方都是买了保险的,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说了话,处理起来又会有什么麻烦呢?
于是我把车开到另外一家汽修厂,并给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打了电话。不一会,定损员来到汽修厂,和厂方一起把车辆应修复情况和价格定下来。这时的我,心情又好了起来,以为不过两三天,车一修好,什么事都过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实在是太幼稚了。
过了三天,我又来到汽修厂,爱车已经修好了。于是我给对方的保险公司打电话,结果回答是,他们只管给汽车定损,具体付钱要我和事故车主协商。我一下就傻了眼,原以为保险公司会包办一切,现在是要我去协商!我询问汽修厂,他们的回答也是:必须先由对方付钱(对方不付的话,我先付也行),才能开走车。我只好打电话给我投保的保险公司,结果回答仍然由于是对方的全责,只能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解决。万般无奈下,我只好给事故车主打电话,但对方一口回绝了先付钱的可能。在随后的近一个星期中,我真的感到万般的无奈。直到我不知打了多少电话,说了无数的好话,花了许多的时间,多支出了近百元钱,事故方才象是恩赐一般的付了汽车修理费780元,我也才终于能够把自己的爱车开出汽修厂。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我仍然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事故中处出无责的我,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却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什么我花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这中间就可以完全袖手旁观?为什么对方的保险公司也居然一点主动的服务意识都没有?我这时才理解那位老板为什么会说我不该报案,为什么要我报假案。这真是对保险公司的一个极大的讽刺!最简单的是,如果这次事故不是对方的全责,甚至是我的全责,我都可能没有那么麻烦,那么累。这是为什么!!!
我个人觉得,通过我这样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例,说明保险公司的事故处理程序和服务意识有很大的漏洞和不足,值得他们深刻反思。
我把车开到我经常修车的一家汽修厂,厂老板在听完我对事故经过的叙述后,半天没作声。我感到事情有些不妙,果不其然,老板在沉默一会后,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该报案。我回答说我已经报了案,老板说:你马上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双方已经协商好了,不用保险公司出面了,对方已经全部赔偿。然后再等个两三天,再报个单车事故就行了。然后,老板反复给我讲此类又车事故的处理是如何的麻烦。但此时,我觉得老板说的太离谱了,已经报了案,又是对方的全责,我为什么要报假案呢?我和对方都是买了保险的,对方的保险公司也说了话,处理起来又会有什么麻烦呢?
于是我把车开到另外一家汽修厂,并给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打了电话。不一会,定损员来到汽修厂,和厂方一起把车辆应修复情况和价格定下来。这时的我,心情又好了起来,以为不过两三天,车一修好,什么事都过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实在是太幼稚了。
过了三天,我又来到汽修厂,爱车已经修好了。于是我给对方的保险公司打电话,结果回答是,他们只管给汽车定损,具体付钱要我和事故车主协商。我一下就傻了眼,原以为保险公司会包办一切,现在是要我去协商!我询问汽修厂,他们的回答也是:必须先由对方付钱(对方不付的话,我先付也行),才能开走车。我只好打电话给我投保的保险公司,结果回答仍然由于是对方的全责,只能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解决。万般无奈下,我只好给事故车主打电话,但对方一口回绝了先付钱的可能。在随后的近一个星期中,我真的感到万般的无奈。直到我不知打了多少电话,说了无数的好话,花了许多的时间,多支出了近百元钱,事故方才象是恩赐一般的付了汽车修理费780元,我也才终于能够把自己的爱车开出汽修厂。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我仍然想不明白,为什么在事故中处出无责的我,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却处于弱者的地位?为什么我花钱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这中间就可以完全袖手旁观?为什么对方的保险公司也居然一点主动的服务意识都没有?我这时才理解那位老板为什么会说我不该报案,为什么要我报假案。这真是对保险公司的一个极大的讽刺!最简单的是,如果这次事故不是对方的全责,甚至是我的全责,我都可能没有那么麻烦,那么累。这是为什么!!!
我个人觉得,通过我这样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例,说明保险公司的事故处理程序和服务意识有很大的漏洞和不足,值得他们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