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神是为了高富帅和玛莎拉蒂这样对我,我死而无憾,并真诚地向上帝祈祷让她的木耳永葆鲜艳。但女神和我陌路原因,只是因为衣服。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的7月23号女神约我去逛街,那时我正对着电脑沉浸在伤痛中不能自勃,悲伤逆流成河,在这个日子里,我很想拒绝女神的邀请,但是我又怕被女神拉黑,那是件非常可怜的事情,我要持续每天早上给她多少瓶HUANONG酸奶,晚上给她送多少朵玫瑰花,每天要多搬多少块砖她才肯把我从小黑房中释放出来。于是我犹豫片刻便用自来水打湿稀疏的头发,整出我标志性的小分头,在衣柜里的两条洗得泛白的领带前犹豫了3份45秒,选择了右边的一件,没有原因,我只是习惯了用右手。穿上孟非代言的奥康皮鞋,用洗澡的毛巾往鞋面打上口水狠狠地擦勒一通,光可鉴人,能作镜子,我仿佛能看见里面女神笑吟吟地向我招手。披上大码西装,并把袖子挽起,小心取出抽屉里的六神花露水,小心翼翼地往掌心洒出几滴,均匀地涂抹在身体各处,那种感觉真是太碉堡了,想当年夜上海的交际花们用的也是这玩意。习惯性地摸出钱包,不用数我也知道里面有多少钱,昨晚出去买了一桶日清方便面(味道太重)和一包洁柔面巾(不伤皮肤),共花去我6元5毛,早上到现在坐在电脑前45度角悲伤得吃不下饭,又省下两顿,钱包里还剩下93元5毛,钱包里不能有刽子手的存在,这是吊丝们长大以后的共识。
然后我出发去接女神,顺道在楼下的邮政储蓄里取出卡里唯一一张钞票,习惯性地想把它塞到黑色皮鞋、白色的袜子和我的臭脚的中间位置,但是我弯腰低头时看到一地鄙夷的眼神,于是我把100元放地上,又把它慢慢拿起来,轻掸一下,郑重把它放到西装内袋,然后把卷起的袖子放下,淡定目不斜视滚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