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委托”时,应写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委托理由,委托的具体事项和委托期限。
五、写明公证处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公证员的姓名;如“广州市越秀区公证处”“公证员 X X X”。
六、办理该项公证的时间(年、月、日)。
公证书是专人负责制作的,按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若干本,而因为其中要留一份底稿作为存档,所以需要在原来的数目上再加一份。制作公证书所需的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天。
在实习期间,我切身体会到了公证的意义和其重要性。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其价值追求就是实现公平正义。公证和律师不同,律师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价值的,而公证,它维护的更多的是社会正义,它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平、正义是公证的灵魂。如果说,法官是诉讼领域里的一把尺,那么,公证员就应该是非诉讼领域里的一把尺。真实与合法,是对公证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查证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民事主体的资格和能力,而且还包括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也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目的,当事人就是因为对法律方面的问题不清楚,为了避免活动中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申请办理公证的。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居中于第三者的位置,站在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不偏不倚,公平的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虚假非法的东西得以排除,正义就在这时被实现,而且是以一种看的到的方式实现。公证本身是为社会提供信用证明的,任何虚假不实的公证都会动摇社会公众的信任感,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所以,公证员不能染上功利色彩,不能办人情证、关系证,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做出违背职业原则的事情。
而作为公证人员,要时刻维护公证处的形象,必须清楚自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对待当事人,态度要随和、亲切,富有耐心,用浅显易懂的方式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法律意义讲解给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让当事人得到切实的帮助。
在实习过程中,我还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认识了公证系统的操作,基本上掌握了受理、起草、代书、打印、制证、发证、整理卷宗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基本掌握了一些公证书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委托,声明,遗嘱,继承公证等的书写和谈话笔录;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进一步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公证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其专业领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此外,我从公证人员的身上学到了很多待人接物的态度和方法,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再次衷心感谢越秀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给我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