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要求,在前一阶段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申报工作基础上,日前,黄勇副主任在委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级部门联合审查会。省编委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等省级有关部门和宁波市、嘉兴市、义乌市、龙港镇、织里镇等试点申报地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试点申报地区关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工作方案。黄勇副主任作小结讲话,要求各试点申报地区认真吸收与会代表意见,按照紧扣国家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合理布置篇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待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国家发改委。
http://www.zjdpc.gov.cn/art/2014/9/4/art_719_67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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