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络朋友:大家好!我叫向庭付,现年57岁,家住广西永福县百寿镇石龙村中村屯,家有四口人。我家只斥八分粮田,无房无产,我又有脑血栓,终身服药,而家妻又有贫血病及胃病,只有一女在外打工维持家计,小儿子今年九月份将入本科大学,现元钱上学,我曾多次向村委会及镇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补助,却未得到回应,村委会蔡吉妹给低保的村户,有的有楼房,有的有车子,甚至有的城镇里也有楼房,有的家里老公得养老保险千多元,则妻子得低保,在此,我想请问民政部门应给什么样人得低保,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
发帖人:向庭付 联系电话:1520783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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