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农民养鱼谋生何遭强制封杀处罚 我们是河南省叶县燕山水库库区农民,2006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让地兴修淮河主要工程——燕山水库,然而,水库兴建后,库区农民不足八分地,八分地要养活一家人谈何容易!为此,百姓生活无以寄托,2009年县政府达《通知》,允许农民利用水库发展养殖,但时至今日,叶县人民政府没有设立相应机构,让养殖户办证,2014年8月8日,县政府突然下发了《关于清理燕山水库库内网箱养鱼设施的通知》,要求于本月16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否则将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简直让人啼笑皆非!作为县政府,理应为库区农民生存着想,农民在水库边沿放置网箱养殖鱼类,以求增加收入,谋求生存,县政府为治理水库,净化水源无可非厚,但强制拆除我们近百户农民渔箱而不予赔偿,这种方法,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是否欠妥?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你让拆除可以,但农民投入大量资财,县政府不应视其给予补偿吗?是哪部法律、哪级政府赋予他的权力?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强烈要求新闻部门予以介入,干涉监督这种政府行为。要求给予我们农民一个合理诉求,一个满意答复。否则,我们将逐级反映,公开暴露县政府这种官僚主义的作风。 叶县保安镇报沟村、菜屯村、余康村、 杨寺庄、大辛庄等村群众 2014年8月14日(求转发到各大有利网络)
无奈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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