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个月骑车被一辆汽车撞伤,报警后认定对方全责,只扣留了对方的驾照,就在索赔时对方拒绝承认,因为对方是外地人,外地车牌号,所以现在人也找不到,交警建议去法院起诉,想请问这种情况需要请律师吗?可否把对方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谢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你也可向侵权行为地即事故发生地点的法院起诉。可将司机及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