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毓才
最近中医药法立法正在热热闹闹地征求意见,本来作为一个中医科班,而且在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分管中医药的,应该对此报以极大的兴趣,然而,我却提不起兴趣来,一则我认为,一个行业企图通过立一个法来“发展”自己,恐怕效果有限,二则,要强中医还有很多比立法更重要的事情急需去做。
几千年来,中医药流传久远,护佑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的健康与生命,然而其不足与缺陷还是明显的,否则也不会有风(惊风)、痨(痨病)、鼓(鼓胀)、嗝(噎嗝)四大难症之说。那么对于中医的发展,科学的谋划,应该是扬长避短而不是扬长补短。要认识到自己的长处,然后踏踏实实地做事予以发扬,要知道自己的短处,向现代医学学习,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可夜郎自大,不可能什么事都参和。像最近在全球广泛流传的埃博拉,我们很多中医专家连病例都没有见过,就叫嚷着制定中医治疗方案,可信吗?
近几年,医患关系紧张,暴力伤医事件频发,我们也有医师法、护士条例,但还是保护不了他们。我们不是说法没用,而是觉得单靠一个法来保护一个行业,恐怕难。
昨天晚上,我在散步,巧遇一位久违的朋友。就在大路边,他咨询我,一根手指头疼痛,在县医院医生说是类风湿,到省城大医院和专门特长于治疗风湿的专科医院查了15项指标,最后只说是“风寒”,吃了很多药不顶事,最后去市中心医院找个中医教授,开了五服中药,喝了,不痛了。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位网友对我的一条关于“村医当自保”长微博发了评论,我建议村医应该“治该治的病,用熟悉的药”,他说,“这是针对西医的,中医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药都可以用”,我无话可说,我只对他说,“中医,还是牛”。
以上是群众对中医的看法。
官方呢?这多年,成立了一个中医局。在推动中医事业发展方面,可谓竭尽全力。
去年,弄了一个“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三年完成项目,最近开展中期评估与督导。我看过“标准”,实在感觉挺为难的。比如要求85%的乡镇卫生院、65%的村卫生室要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医师队伍中,中医师不能低于20%,而我们现在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距离这一目标差距很大。试想想,没有人怎么开展服务呢?是依法行医重要还是提供中医药服务重要?
最近,又听说某省准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推广“国医堂”,实施中医药服务规范化。有指标、有标准,政府出资强力推动。这种斥巨资“改庙”,没有大方丈,是不是会成为摆设呢?
也听说,一些地方为了推广中医,放开纯中医诊所的设置准入限制。我真担心,这种溺爱和放纵会不会惯坏中医这个孩子?会不会出现大量的无证行医者?如果真正出现这样的结局,我觉得这其实是毁了中医而不是继承与弘扬中医。
目前,中医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很可能是致命的。一是中医人普遍缺乏自信心,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高级中医科班人群,他们在临床中很少使用中药,一方面缘于对中医疗效缺乏自信,一方面很怕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后果。二是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单纯使用中医药治疗疾病,出现问题法律后果应该怎么界定?有没有法律保障?特别是在急救过程中。三是单纯使用中医药,对于医生能不能养家糊口?对于医院能不能生存发展?
就这三点,自信心、法律位阶、生存与发展,似乎比立法更加急迫更加重要。
最近中医药法立法正在热热闹闹地征求意见,本来作为一个中医科班,而且在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分管中医药的,应该对此报以极大的兴趣,然而,我却提不起兴趣来,一则我认为,一个行业企图通过立一个法来“发展”自己,恐怕效果有限,二则,要强中医还有很多比立法更重要的事情急需去做。
几千年来,中医药流传久远,护佑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民的健康与生命,然而其不足与缺陷还是明显的,否则也不会有风(惊风)、痨(痨病)、鼓(鼓胀)、嗝(噎嗝)四大难症之说。那么对于中医的发展,科学的谋划,应该是扬长避短而不是扬长补短。要认识到自己的长处,然后踏踏实实地做事予以发扬,要知道自己的短处,向现代医学学习,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可夜郎自大,不可能什么事都参和。像最近在全球广泛流传的埃博拉,我们很多中医专家连病例都没有见过,就叫嚷着制定中医治疗方案,可信吗?
近几年,医患关系紧张,暴力伤医事件频发,我们也有医师法、护士条例,但还是保护不了他们。我们不是说法没用,而是觉得单靠一个法来保护一个行业,恐怕难。
昨天晚上,我在散步,巧遇一位久违的朋友。就在大路边,他咨询我,一根手指头疼痛,在县医院医生说是类风湿,到省城大医院和专门特长于治疗风湿的专科医院查了15项指标,最后只说是“风寒”,吃了很多药不顶事,最后去市中心医院找个中医教授,开了五服中药,喝了,不痛了。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位网友对我的一条关于“村医当自保”长微博发了评论,我建议村医应该“治该治的病,用熟悉的药”,他说,“这是针对西医的,中医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药都可以用”,我无话可说,我只对他说,“中医,还是牛”。
以上是群众对中医的看法。
官方呢?这多年,成立了一个中医局。在推动中医事业发展方面,可谓竭尽全力。
去年,弄了一个“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三年完成项目,最近开展中期评估与督导。我看过“标准”,实在感觉挺为难的。比如要求85%的乡镇卫生院、65%的村卫生室要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医师队伍中,中医师不能低于20%,而我们现在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距离这一目标差距很大。试想想,没有人怎么开展服务呢?是依法行医重要还是提供中医药服务重要?
最近,又听说某省准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推广“国医堂”,实施中医药服务规范化。有指标、有标准,政府出资强力推动。这种斥巨资“改庙”,没有大方丈,是不是会成为摆设呢?
也听说,一些地方为了推广中医,放开纯中医诊所的设置准入限制。我真担心,这种溺爱和放纵会不会惯坏中医这个孩子?会不会出现大量的无证行医者?如果真正出现这样的结局,我觉得这其实是毁了中医而不是继承与弘扬中医。
目前,中医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很可能是致命的。一是中医人普遍缺乏自信心,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高级中医科班人群,他们在临床中很少使用中药,一方面缘于对中医疗效缺乏自信,一方面很怕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后果。二是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单纯使用中医药治疗疾病,出现问题法律后果应该怎么界定?有没有法律保障?特别是在急救过程中。三是单纯使用中医药,对于医生能不能养家糊口?对于医院能不能生存发展?
就这三点,自信心、法律位阶、生存与发展,似乎比立法更加急迫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