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这是草西哥写的)他出生于1971年,和汪峰同年。他是金牛座,整整39周岁了。他自1987年开始组团,那一年16岁。1984年的不倒翁,那时丁武也已经22岁了。他从16岁来最早翻唱的歌曲是西洋流行芭乐歌,比如说unchain melody,because I love you他会摇滚乐队里常见的所有乐器,还包括二胡。他也曾经头发长及腰,就算为了生计也不肯剪短。他也曾经在演出的时候爆摔乐器,结果就是被老板的保安拖出去爆摔一顿。他也痴迷于写歌,每次丢出来的作品要比唱片公司为他挑选的歌多出好多倍。他曾经和迪克牛仔组团过。曾经和著名的音乐人占凌驾组团过。他曾经是台湾第一地下乐团“外交合唱团”的主唱。他曾经和张惠妹是同事,帮范逸臣带班,在高凌风的餐馆里打工他是那一代人里最后一个出道的人。他脑袋里3000多首英文歌,他买很多内地音乐人的cd,连孙国庆的专辑都买过。827那天他的歌迷,大部分是20-40岁的人。他们不是没有看过Megadeth啊Amon Amarth啊Lacrimosa啊Stratovarius啊Metallica啊ensiferum啊to die for啊rammstein啊……2006年某颁奖典礼,他是第一个站起来为崔健鼓掌的人。他的歌迷一直有送他大陆乐队的专辑,而他自己也多次在采访中高度赞扬大陆乐队的音乐。他也知道,你们不爽他。他也知道,他始终在被鄙视。他也知道,要来这一场不属于他自己的地盘,要来一场明显有地域歧视的地盘,他怎么做都是个错。他知道自己只能唱两首。他知道当晚所有的人都会照着歌单走。但让你们“忍无可忍”的那四首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他没有表演20分钟,一共才13分钟。他的《死了都要爱》才唱了一段。你们不认识他。他只是你们眼里的流行歌手,傻逼,二逼,年轻人。可是他从来不要做流行歌手。那天晚上唱的第二首歌《趁我》,不是也有打酱油人士说有“death-metal”吗,我笑了,这点虽然不可苟同,但他的确不止一次的说过:“真心的希望《趁我》这样的歌曲能成为自己以后专辑里最轻的一首歌。”你们不知道《趁我》最早是如何的。唱片公司交给他时,纯粹只是一首民谣,一切的变化源自于他。他的偶像是Aerosmith。而他永远也不可能像Steven Tylor那样纵横驰骋。可能他甚至唱不到50岁。他已经不年轻了。他就是那天被你们嘲笑的傻子。他就是那天喝酒壮胆站在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