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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做过十年会计,职称不高只是中级,可以跟新手探讨,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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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2]117号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划分问题
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135楼2014-08-2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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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330219675


    153楼2014-09-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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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11 17: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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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开始,帖子恢复更新


      173楼2014-10-1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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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加我QQ好友330219675


        196楼2014-10-17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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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48楼2014-10-2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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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年做了个代账公司,在苏州,好久没回这个帖子了,主要是太忙了


            288楼2018-01-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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