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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为高通说话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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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分不在


1楼2014-08-13 09:58回复
    中国反垄断执法热火朝天之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却“出了岔子”。
    8月1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宣布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原因是“违反工作纪律”。
    当天,张昕竹在接受自贸区邮报采访时称,他被解聘是因为帮外企说话了,“就好比我给死刑犯做了辩护,任何一个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吧。”
    张昕竹称,反垄断执法已经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走入了死胡同。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另一名成员告诉自贸区邮报,这是该专家咨询组2011年成立以来首次解聘成员,但其不愿多作评论。
    自贸区邮报未能联系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对张昕竹的回应置评。


    2楼2014-08-1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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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9 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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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立场该有还是有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1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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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此人避重就轻了,一般来说,搞到这个程度不会是仅仅帮外企说话了,所谓“违反工作纪律”最常见的情况是没有按照纪律私自向外界透露消息。多半此人不但帮外企说话,而且还将反垄断委员会的内部工作情况透露给了相关外企,这种可能性应该很大。


        IP属地:江苏7楼2014-08-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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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所谓的专家私自把内幕告诉给了小日本,小日本在自辩的时候漏嘴了,这样的砖家早就该被打下18层地狱了!


          9楼2014-08-1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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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委员为外企说话就像法庭上为对手辩护,就是个猪,对方又不是不能说话,对方也有专家


            10楼2014-08-1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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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涉及泄密的问题。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4-08-1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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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昕竹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上述工作纪律。
                  张昕竹作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三家反垄断执法部门的任何意见建议,都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过被调查对象转递。
                  高通公司本身拥有庞大的律师团队,其聘请张昕竹为其出具相关报告,主要是为了利用张昕竹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专家组成员的身份。 对张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其为谁说了话,而是由于其利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组成员的身份从事了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刚新闻看到的)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08-1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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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9 07: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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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简单地为外企说话,应视作不同声音,允许其存在。
                  如果为外企说话的背后存在利益输送,应视作受贿,不仅仅只是解聘了事,还要移交法办。


                  13楼2014-08-1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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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按经济间谍法办,那研究生自己像外国出卖手收集的信息都要遭逮捕


                    14楼2014-08-1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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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按经济间谍法办


                      15楼2014-08-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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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财经记者刚刚获悉:针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昕竹被解聘事件,有关部门今天回应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第三章工作纪律中,第十三条规定了专家咨询组成员工作守则,其中第(三)项明确规定:“维护专家咨 询组的声誉,不得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 组职责利益冲突的活动;未经国务院反 垄断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组成 员身份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 的活动。”并规定了对违反工作守则的 专家咨询组成员,予以通报批评、告诫乃至解聘。
                          张昕竹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上述工作纪律。
                          张昕竹作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三家反垄断执法部门的任何意见建议,都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过被调查对象转递。


                        IP属地:江苏16楼2014-08-1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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