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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功耀又跳出来了——这就叫教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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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功耀:反对《中医药法》立法
导读:虽为哲学系教授,洋洋万字的文章。但只见为反对而反对,拿不出合理性的方案。唯一的标准叫“科学”,但科学的真实含义却弃之不顾。“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歪曲事实”、“诋毁谩骂”等方法,在这篇文章中一应俱全。
本文断开发,一则防治百度吞掉,另一方面适合逐段批驳。


1楼2014-08-11 13:00回复
    国务院法制办:


    2楼2014-08-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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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0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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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民众对这个立法的兴趣不大。因此,这个《征求意见稿》可能征求不到多少有价值的意见。贵办切不可以“群众意见不大”,而盲目颁行这个法律。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4-08-1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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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目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还没有处理好政府与中医药之间的关系,单独为中医药立法的法理依据还不充分。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4-08-1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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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当率先建立举国一致的《医药法》,在此之前不要急于单独建立《中医药法》。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4-08-1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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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国家对于相同事项的法律监管,只能依据统一的法律标准,不允许有任何例外。这应该是最基本的法理原则。如果对待中医药用一套法,对待西医药用另外一套法,只会造成社会混乱,而不会有任何益处。
              只有在全国统一的医药法立法完成之后,才可以制定具有“实施细则”特点的《中医药法》。有鉴于此,我们建议暂停《中医药法》的立法。而把这项工作放到全国统一的《医药法》立法完成之后去做。
              本来,有了以上三条,下面的意见都可以不谈。但是,当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代表了一种立法倾向。为避免这些倾向进一步发展,甚至被少数人孤行到底,我们认为,有必要就当前这个《征求意见稿》本身所表现出来的缺点,发表如下几点补充意见。


            8楼2014-08-1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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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当前这个《征求意见稿》的绝大部分条文都经不起法理分析。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9楼2014-08-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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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第7章所阐述的法律责任缺乏针对性
                  这个《征求意见稿》本身就是“中医药法”。按理,整个法律条文都应该用来阐述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责任。可是,这个法律的《征求意见稿》居然在这以外还单独列出了“法律责任”。这样的立法,旷古未闻。既幼稚可笑,又匪夷所思。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1楼2014-08-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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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0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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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张功耀及2006年的《告别中医药》
                    据维基百科“废除中医运动”条目,2006年4月《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第27卷第4期刊登了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功耀教授《告别中医中药》的论文。文中提出从文化进步、尊重科学、维护生物多样性、人道主义等角度看,应告别中医中药。
                    2006年自6月1日起,张功耀在其博客上发表系列文章建议废除中医,和住在美国纽约的王澄医师发起了“征集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公告”,得到上万人响应。他们认为中医还可以存在,但不应该被国家支持,也不应再试图将中医与现代医学结合。
                    有时这些主张并不是要立法禁止中医师行医,而是试图通过在学校体制、国家医疗体制等领域驱除中医学的影响和作用来达到让中医逐渐流入民间甚至消亡,所以一些人又将这种诉求以较为缓和的“取消中医”、“限制中医”、“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等名称来表述。其主要依据是他们认为中医学和现代医学相比较糟粕太多,缺乏科学依据,不是科学或甚至是伪科学。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3楼2014-08-1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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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找到张教授两篇文章中“自相矛盾”的部分,就没有兴趣继续找下去了。其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哗众取宠”而已。
                    对于张教授的这篇论述和思辩方式。我想请他看看网上的一篇文章《拿人类的缺点,当中国人的劣根性》,只想跟他说一声请不要“拿人类医学科技的缺陷,当做中医的劣根性”!


                    14楼2014-08-1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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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谈一个简单的医学逻辑问题。
                      今年夏,我去保定,专门走访了创业路糖尿病医院,隶都这所医院是专业性的专门糖尿病医院,当我问道医院能否根治根除糖尿病,众医一致摇摇头。
                      不能根治根除,这是普遍特色。
                      不能根治根除。国家设这样的医院干什么?
                      这样的0根治病专门医院,全国设有多少家?
                      但不知设医院、养医仅仅是为了给聋子安耳朵,给瞎子戴眼镜。世人---不,国人不理解。
                      希望国家卫计委、张耀功、方舟子、等反中医立法的人士解释一番
                      其实,作为中医,糖尿病,在我手里;一星期,就能根治根除,治疗有验。
                      排挤中医。只是为了0根治医的独占医国家治疗界,保证害人到永远。
                      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记录了这个罪行。


                      15楼2014-09-0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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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新易中医 :
                        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这里没有怀疑你能治好2型糖尿病(请注意,这里必须加“2型”,因为1型糖尿病你无论如何也治不好),我是告诉你,你这样说你能治糖尿病,别人接受不了,我是告诉你别人的感受。你说话是人别人听的,你能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吗?
                        另外,如果你能治愈糖尿病,这是造福人类的大事,不要埋没,要尽早开发出来(如果你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任何大事都不是一个能做成的),不能像你现在这样“老子天下第一”说这样的话,你要在意一下别人的感受。


                        16楼2014-11-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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