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故责任划分还没下来,但是听交警的意思要给我们也划责任,但是对方已经把驾驶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已拿回,并且听肇事者的意思好像找关系了。
事故具体是这样的:我画图表示吧:
该图就是事故最终,从交警处看到的现场照片。

就是这样的 ,摩托车是我父亲开的,轿车是肇事者G开的,该路段是下坡路。
事发当天,我父亲口述是这样的:他骑着摩托车走然后看见G的轿车从出口猛的冲出来,我父亲赶紧往快车道让,并且还对轿车“唉”了一声以提醒G,然后就撞上了,把我父亲撞了3米多,撞到了对面车道。
G后来也表示听到了我父亲的那一声“唉”,然后注意到了我父亲。
其他还有G的轿车的车牌被撞成了如下形状:

我父亲的摩托车损坏情况未知,我父亲本人被撞 双侧髌骨骨折、脱位,左侧胫骨脱位,现在还在住院,准备做手术。
现在情况是:交警方表示让手术做完后再划分责任。也就是说9月1号双方到场划分责任。
25号我去交警处,交警要求我把我父亲的驾驶、行驶、保险、诊断证明给他们拿去,然后除保险及诊断证明,其他两证的原件均被收。
交警的意思是我父亲也有责任,交警说我父亲肯定是在快车道行驶,要不然不会把G的轿车的车牌撞成内折叠,说他们一看就是的,还说我父亲的摩托超速,,因为事故后照片显示档位为5档。
我想请楼主帮忙看一下,交警的处理有问题吗?他们都还没录过口供,也没有视频,只通过几个照片就判断我父亲有责任,我觉得无法理解,我感觉自己被黑了。